第两千三百零五章 上课去(加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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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三百零五章 上课去(加更2)

  乔伊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他的脸色并不好,甚至于可以用很难看来形容。

    

      他并非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事实上,他的心智远比同龄人要成熟的多,所以他清楚的知道,巴巴尔罗之所以搞出这一场来,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影响他的心态,以此来占据之后的谈判的主动。

    

      而他让埃文斯入局,肯定也是为了能够捞到更多的好处。

    

      只有鹬蚌相争,那才有可能渔翁得利。

    

      可现在最让他难受的是,就算他已经猜到了巴巴尔罗的心思,但是却没有任何的办法,他的心态已经被严重的影响了,刚才巴巴尔罗让人当众为他演奏乐器,再到巴巴尔罗亲手割下那个女人的头颅,这一切的一切就如同是梦魇一样不断的出现在乔伊的脑海里,让乔伊对巴巴尔罗形成了一种无法抑制的恐惧感。

    

      “要不让我爸跟他谈?”

    

      乔伊的脑海中蹦出了这样的想法,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他否决了。

    

      “不行,不能这样,我才刚来没多久,如果这样就需要让爸爸帮忙,那我还怎么帮他分忧?我可以的,我一定能行的,乔伊,不要怕!!”

    

      乔伊坐在床上,不断的用言语催眠着自己…

    

      另外一边,龙国,海峡市。

    

      林知命从林采榕手上拿到了一张纯金的请柬。

    

      这张请柬可以说是他花钱最多的一张请柬,请柬采用的是纯金打造,单单金子据说就用了半斤左右,以现在的金价来算,这请柬单单材料费就已经达到了十多万。

    

      拿着这一张请柬林知命直接就坐车出门前往隔壁省的天南市。

    

      天南市紧靠着金闽省,这个城市如果要说有什么是全国比较有名,比较能拿得出手的,那自然就是南方大学了。

    

      南方大学可以说是整个龙国南方最好的大学,比复旦大学还要好上许多,甚至于在某些时刻还超越了清华北大,成为过龙国的第一学府,而南方大学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就是其在龙国文坛的分量。

    

      南方大学出国许多高级知识分子,这其中有文学家,史学家,哲学家等等,而在这些高级知识分子里,最为人所熟悉的自然就是庄墨了。

    

      庄墨是南方大学文学系,国学系以及哲学系的客座教授,一个人同时是三个系的教授,这在大学里算是非常少见,而这也足以见得庄墨在文人系统里的地位。

    

      其教授出来的学生目前分散在全国各地,其中绝大部分都在官府机关里人质,一部分在做学问。

    

      可以这么说,如果不是毕飞云在,那庄墨就是龙国当之无愧的帝师,其只要一声令下,全国无数高级知识分子就会为他摇旗呐喊。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一个分量,当他站出来喷林知命的时候,才会有那么多的知识分子站出来力挺他,不然的话,以目前全世界都在包装林知命的局势来看,几乎很少有人敢黑林知命了。

    

      林知命在昨天跟毕飞云打完电话之后就已经完全知道了庄墨的想法,现如今的他正是最火的时候,而他正是武人系统的领军人物,在如今武力昌盛的年代,文人派系早已经被打压到了谷底,倘若文人系统能够抓着他取两个老婆这事儿把他踩在脚下,那文武之争的局面将会被彻底扭转。

    

      简单点说,就是庄墨这个老家伙现在在蹭他的热度。

    

      既然明白了这一点,那他自然就不会再对这个老家伙客气。

    

      林知命有很多的战场,比如跟光明会的,跟博古特的,跟生命之树的,所以他不介意再开一个庄墨战场,狠狠的给这些想要蹭自己热度的人几个耳光,让他们明白一下,有些人的热度是真的不好蹭。

    

      此时,林知命的车子已经停在了南方大学外面的停车场。

    

      林知命给自己戴上一副墨镜,从车上走了下来,拿着一个手提袋往南方大学走去。

    

      南方大学的正门口就是南方大学四个字,这四个字采用的是草书的写法,在字的右下角还有一个名字。

    

      庄墨!

    

      “还真牛。”林知命嘀咕了一句,随后径直走进了大学内。

    

      南方大学作为龙国首屈一指的大学,校区的建设自然是没话可说,一进门就是一条林荫大道,路边是一颗颗茂密的大树,而在大树的后面就是一个个的篮球场。23sk.Com

    

      因为是上课时间,所以篮球场上并没有什么人。

    

      林知命按照提前获得的资料一直往前走,路上看到了不少抱着书的学生,这些人应该都是在去上课的路上。

    

      看到这一幕,林知命心中颇为感慨。

    

      他也是读过大学的人,只不过大学期间的他大部分注意力都在提升自己身上,所以并没有好好的享受过大学的生活,如今再看到这些朝气蓬勃的大学生,心中难免生出一些惆怅。

    

      如果没有林知行母子,那或许自己的大学生活就会跟这些人一样平凡而又充实。

    

      林知命一边想着,一边走进了前方的教学楼。

    

      教学楼里的学生更多,此时已经接近上课,这些人都在往各自上课的教室走去。

    

      林知命跟随着学生潮来到了三楼的阶梯教室。

    

      “三号阶梯教室…应该是这里了!”林知命看了一下教室上面3的数字,随后走进了阶梯教室。

    

      这是一节公开课,阶梯教室里面已经坐了许多人,这些人基本上都在低头看书,林知命进去的时候几乎没有人关注他,偶尔有一两个人扫了他一眼,发现是一个戴着墨镜自己并不认识的人,立马就又低下了头去继续看书。

    

      林知命走到后排的位置坐了下去,随后拿起了手机看了起来。

    

      互联网上关于他的争论还在继续着,有庄墨这个大文人带头,许多之前不敢蹭他热度的人这时候都蹦了出来。

    

      蹭热度这事儿龙国人还是非常擅长的,特别是有庄墨这样一个高个在,哪怕是天塌下来了也有庄墨顶着,那些想要流量想要出名的人哪里会浪费这么一个曝光的好机会,各种各样怒喷林知命的文章如同雨后春笋一样出现,这些文章着实是蛊惑了相当多的一部分人,让林知命在龙国的风评降到了近年来的低点,而这一情况与国外却又完全不同。

    

      在国外,随着各国官府对林知命的宣传行动的开展,林知命已经成为了英雄的代名词,他的一切行为都被美化,哪怕是娶两个老婆这件事,在西方官府的美化之下,这件事情直接变成了他为了追求真爱不惧世俗看法。

    

      在爱情观上,西方人跟东方人的不同在这件事情上完全体现了出来。

    

      国内也不是没人试图美化林知命娶俩老婆的事,但是在相对比较传统的国人眼里,这样的行为就算再被美化,那也是违反了法律与道德的事情,而在国外则不同,国外的人追求自由,即使违反了法律与道德,但是只要是为了自由,那一切就都不重要了。

    

      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有一个男的泡了人家的未婚妻,带着人家的未婚妻跑路,结果却出事故死在了路上,这在龙国就是狗男女遭到了报应,而在西方世界就是泰坦尼克号。

    

      人们不会管那个未婚妻跟别人跑是多么不道德的事情,人们只会看到两个年轻人为了爱情的奋不顾身以及最后死亡的壮丽,搞破鞋在他们眼里成为了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林知命正看新闻看的入神呢,身边忽然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

    

      “这位同学,把你的手机给我吧,我的课竟然敢玩手机,真是好大的胆子。”

    

      林知命听到声音愣了一下,随即转头往旁边看去。

    

      这一看,林知命眼睛一亮。

    

      站在他身边的是一个穿着旗袍的女子,女子年纪大概在二十七八左右,不算粉嫩,略带一些成熟的气息,整体五官看着非常柔和,算不上惊艳,但是有一种东方女人特有的韵味,让人看了之后觉得非常舒服。

    

      林知命在看到这人的时候,林知命脑海里闪过了两百多年前一个女人的影子。

    

      林徽因!

    

      没错,这个人看起来就如同林徽因一样,就连那一头微卷的短发,也跟林徽因如出一辙,只不过这个女人比林徽因要好看太多了,就好像一个用了美图秀秀的林徽因一样。

    

      “这位同学,手机给我。”女子皱着眉头伸手对林知命说道。

    

      “为什么?”林知命问道。

    

      “什么为什么?我的课严禁任何人玩手机,这一点我在开课的时候就已经说过了,你不知道么?”女子问道。

    

      “开课?今天不是庄教授的课么?”林知命疑惑的问道。

    

      “你是第一次来上庄教授的大课?”女子问道。

    

      “是的,第一次。”林知命点头道。

    

      “难怪你不知道…我是庄教授的助教,庄教授的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我来教授一些浅显的东西,然后庄教授再继续深入教学,不过就算你是第一次来,你也要遵守我们的规矩,把你手机给我吧。”女子板着脸说道。

    

      “这…我第一次犯,给个机会。”林知命露出一个略微讨好的笑容。

    

      “等下课后我会把手机还给你的,现在,手机,马上给我。”女子一副不容商量的样子说道。

    

      “好吧。”林知命不想跟这个长得像林徽因的女人争执,于是将自己手机递给了对方。

    

      就在这时,林知命的手机响了起来。

    

      女子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看到屏幕上的字后笑了出来,说道:“还挺会玩,竟然给人存了个咱们领导赵世军的名字,你这种行为在古代可是要杀头的知道么?”

    

      听到女子的话,许多人都笑了出来,许多年轻人为了好玩,都会在通讯录里给自己的朋友起各种名字,比如我儿子,比如金闵周杰伦这样的,很显然,这个戴着墨镜的男子给自己的某个朋友起了赵世军这么一个外号,这可是许多人敢想不敢做的。

    

      林知命挠了挠头,说道,“我这朋友,他就叫赵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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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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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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