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课 法律护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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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课 法律护我成长

第十六课 法律护我成长

    

    梦想起航

    

    在当前快速变化的中国社会,未成年人是尤为脆弱的人群之一——因校园伤害、家庭暴力和父母离异等原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日益增多;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有时也得不到有效维护。为推动中国社会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于1999年8月应运而生。这是中国第一家面向全国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向未成年人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并进行相关法律研究的公益性民间机构,用法律为孩子们撑起一把安全的大伞。

    

    圆梦中国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制度是指国家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制度。我国政府一向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早在1985年就参与制订了《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1991年9月4日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2003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法律援助制度的全国性立法,确立了向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原则,并开展了相关工作,让未成年人能受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

    

    我们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我们能力的大小、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发展。然而,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数量却逐年增加,现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面对这种情况,国家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出发,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治措施,更大程度上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追梦英雄

    

    王丽娟是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她利用法律知识,积极救助因被他人拐带、被骗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孤残、流浪的未成年人10余人。在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资金的帮助下,她还救助了两名少数民族未成年人。她在长期的少年审判工作中,时刻牢记少年法官的宗旨和责任,对未成年犯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王丽娟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如通过组织模拟法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让法律知识像涓涓细水流入孩子们的心田。

    

    ·鲜花赠与追梦者·

    

    番红花

    

    番红花叶丛纤细,花朵娇柔优雅,花色有白、紫、橙等,具特异芳香。这种花有一个很温暖的花语——保护。在同学们的成长之路上,有许许多多像王丽娟阿姨这样用心保护我们的叔叔阿姨,我们一定会更加茁壮、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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