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19 讲人格懂尊严
主题19
讲人格懂尊严
写真馆
航航是二年级(4)班的班长,对工作认真负责,平时老师不在的时候,把班级管理得井井有条。这天,大家在上自习的时候,小烨发现自己的电子字典不见了,下课的时候还在,怎么刚上课就不见了呢?同学们纷纷议论,小偷肯定是自己班的同学。航航看到小烨着急的模样,他想出了一个解决方法。他命令所有同学排成早操两队,站在一边,并安排了两个班干部挨个搜查每个人的书包。就在这时,班主任陈老师回来了。老师了解了事情之后,对航航说:“你想为同学找回失物,想法是好的,但方法不对。按照法律的规定,我们大家都没有权力搜查别人的身体和物品,只有公安机关,经过特别的批准,才能进行搜查。”这时大家都明白了,老师接着用了一个巧妙的方法替小烨找到了电子字典,班级里的同学都没有受到伤害。
想一想:
航航的做法违反了法律吗?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做呢?
真知堂
小朋友,你们知道吗?我国有很多的法律法规保护着我们的权益:对于小朋友们来说,我们要懂得学法用法,增强维权意识,任何人都不能损害别人的尊严,也不能让自己的尊严受到损害。
同学之间应该友好相处,互相帮助,如果有人侵犯了自己的尊严,要敢于面对,明确指出:“你这样做是不对的,应该立刻改正!”如果那人屡教不改,可以向老师报告,请老师批评指正。同时,大家也应该对他的行为进行谴责。
在校外,假如有人试图侵犯你的尊严,你应该坚决抵制。如果感觉自己的力量有限,可以把情况告诉家长,请大人们帮忙。如果有必要的话,还可以报警,甚至把坏人告上法庭,让他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任何人,甚至是你很熟悉的人,想要亲近你或者做出让你感觉不舒服的动作,你都有权拒绝。因为他的做法违背了你的意愿,有损于你的尊严,你有权进行自我保护。
记住: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没有人可以亲你或抱你。
下面让我们跟着法学小博士学法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儿童权利公约》第16条规定:儿童的隐私、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受任意或非法干涉,其荣誉和名誉不受非法攻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3条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名誉权,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未成年人的名誉。
小贴士
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隐私、荣誉权等不容侵犯的权利。
小朋友们,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时,让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吧!但是要注意区分情况,如果父母为了让我们好好学习,暂时把电视关掉或是把电脑插销拔掉不让我们玩游戏,这并不是侵犯了我们的人格尊严权,因为父母有监督我们的权利,小朋友注意不要滥用自己的权利哦!但是如果班里有同学叫你侮辱性的绰号或是欺负你,你就可以严正地警告他侵犯了你的姓名权或人格尊严权。只要我们懂得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权,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快乐和幸福,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稳定和谐哦!
实践园
活动一:做一做
读法律,做判断:(对的打√,错的打×)
法律规定: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1)老师家访后发现,芳芳的爸爸抛下她们母女离家出走了,妈妈也因此得了重病,于是在没有经过芳芳的同意的前提下,为芳芳在班级募捐。()
(2)班长将没有完成作业的同学反锁在教室旁边的小屋里,自己回家了。()
(3)超市保安怀疑顾客偷东西,强行搜身。()
活动二:写一写
小公民——我能行
你身边有没有主动团结同学,互帮互助的好事例?请为他们的行为写一段简短的表扬吧!
阅览室
我们是一家人
社会是个大家庭,
班级是个小家庭;
老师同学信任多,
工作管理方法妙;
相亲相爱不计较,
互帮互助关系好。
小朋友们,来看看有关人格的名言吧!
◎我有我的人格、良心,不是钱能买的。我的音乐,要献给祖国,献给劳动人民大众,为挽救民族危机服务。
——冼星海
◎读书在于造成完全的人格。
——培根
◎假如有人出卖生命,要别人以人格作代价,聪明人决不肯买;因为耻辱地活着不如光荣地死去。
——萨迪
◎丧失人格的诗人比没有诗才而硬要写诗的人更可鄙,更低劣,更有罪。
——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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