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课 我的身份是公民——争做守法小公民
第2课
我的身份是公民——争做守法小公民
法治广角镜
每一个公民,从小开始学法、懂法、守法、护法,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繁荣!
周日,苗苗和聪聪两人结伴去买书,当两人正准备离开时,保安一把抓住他们,并说他们“偷了书店的书”。没等两人弄清是怎么回事,保安就对他们进行了强行搜身。最终保安没有搜到任何“赃物”。
苗苗被吓得直哭,聪聪生气得与保安理论,要求他赔礼道歉。然而,明知理亏的保安不仅没有向他们道歉,反而态度恶劣,对他们进行谩骂:“你们只是小孩子,赔什么礼道什么歉。”
“你已经违法了。”一个声音从旁观的人群中传来,苗苗和聪聪定睛一看,竟然是小天平。小天平走上前,用安慰的眼神看了一下苗苗,转向不讲理的保安继续说道:“虽然我们是未
成年人,但我们也是国家的公民,我们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小天平的振振有词让旁观的人群连连叫好,最后,保安只得向他们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他们赔礼道歉。三个好朋友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捍卫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学们,你们是否也在为小天平的据理力争鼓掌,如果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做?
法治护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因此,所有的公民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弱小的我们,更离不开法。
我们有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的权利。
我们有权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有权得到人格的尊严和公平的对待。
我们有权对个人的隐私保密。
我们有权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
我国的法律对每个公民不但有保护作用,也有规范作用。谁也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否则就会影响其他人的利益和自由。
作为一名小公民,我们一定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通过法律这面镜子来分清是非,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
法治天地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公元18世纪,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了一座行宫。一次,他住进了行宫,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他的视线却被一座磨坊挡住了。这座磨坊“有碍观瞻”,威廉一世派人与磨坊主去协商,打算买下这座磨坊,以便拆除。不想,磨坊主坚决不卖,理由很简单:这是我祖上世代留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无论多少钱都不卖!皇帝大怒,派出卫队,强行将磨房拆了。倔犟的磨坊主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让人惊讶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败诉,并判决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这座磨坊,并赔偿磨坊主的经济损失。皇帝服从了法院的判决,重建了这座磨坊。
这个故事正如18世纪中叶英国首相威廉·皮特所说: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
从襁褓到坟墓,法律伴随着人的一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保障着我们的权利,维护着每个公民的利益。
法治连你我
活动:童眼寻法
同学们,在我们生活的社区、街道、公共宣传窗口等地,常常能看到“法制宣传橱窗”。你留意过吗?请收集与本课相关的法律常识,制作一张属于你的法制宣传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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