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你喜欢的我就喜欢
“喜欢啊,我很向往这样简单宁静的生活的。当你要是没有遇见你,我应该回N城工作了。”
她刚刚来B市上学的时候,N城还是一个宁静落后的小城,她临近毕业时N城就慢慢发展起来,自打她工作之后N城的就一步一步发展起来了。
“还好我在你读大二的时候就遇见你了,不然等你毕业了会N城工作,我上哪儿遇见你。”
“是哦,还好你在我大二的时候就遇见了我,不然等我回了N城,看看你在B市怎么遇见这么可爱的我。”
他轻捏了一下她柔嫩的脸颊,“你哦你哦,这脸皮也不厚啊,怎么说出的话这么不害臊。”
“怎么不害臊啦,你怎么自己不也这样说吗?”
“是是是,是我自己说的。”
“这还差不多。”她把一块她自己做的小三明治喂到他嘴边,“你也吃呀,别总是什么都喂到我嘴里,你自己也要吃一点。”
“好。”亲亲女友喂到嘴边的食物他当然欣然接受,他认真的开口问她,“煦煦,没有回N城工作会不会觉得遗憾?”
“在还没遇见你之前,我的想法和简单也很平凡,虽然B市有小薰这个朋友,可毕竟家人都在N城,我就想在B市工作也是工作,在N城工作也工作,那我不如回N城至少下班回家还能吃到我妈做的饭菜。后来遇见你之后,我就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了。”
“煦煦,你是因为我才留在B市的是吗?”
“是,因为你在我身边,我才燃起了在B市这个大都市打拼事业的勇气,因为你在我身边我心里就很踏实。”
因为俨,她的命运轨迹改变了,遇见他是她这一辈子最大的幸运,他不止是她的爱人他更是她生命的导师。
“原来,我在你心中是这么重要的啊?”盛陌俨深邃黑眸的笑意都藏不住了。
“俨,你对我很重要很重要,我也很爱很爱你。”她对他深情的示爱。
“我的煦煦,你对我也很重要很重要,我也很爱很爱你。”
他也想向她深情的告白,说完他捧着她的小脸,疼惜的在她额头印下一吻,然后亲吻她的鼻梁,最后他的唇贴上她的唇。
就在他吻上她的那一刻,一阵微风吹来,他们顶上的大树的树叶微微的舞动着,像是遇到什么高兴的事让它跳起舞来。
原来,是顶上的大树过往的风儿,互相配合着为这一对相爱的情侣喝彩着。
“煦煦,我给你拍照吧!”
“什么?”
一个热吻结束,温煦已被盛陌俨吻的迷迷糊糊,压根就忘记了拍照的事。
盛陌俨嘴角噙着笑,“你不是说想要拍照拍照吗,现在不想拍啦?”
“要,当然要拍了。”
“好,现在拍。”
在这一天,盛陌俨给温煦拍了好多照片,他们俩也一起合拍了好多照片。
当爱的人在身边时,照片是留下记忆的方式。当爱的人不在身边时,那些记录记忆的照片却成了思念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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