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五章 撕碎
耳朵看到藏獒后,身上的毛瞬间竖起,弓着背刺着牙,做出攻击的架势。
江凯文抓着耳朵,脖子后面的软皮将它提起来,点点它的鼻子,小声道:“从今天开始这条狗就是咱们家的一员,你不能欺负它。”
耳朵十分不爽,那条二哈,傻乎乎的,它说东不敢向西,还能接受。这条狗一看就不好糊弄,严重影响它在这个家里的地位。
但江凯文的话它又不敢不听,只好可怜兮兮的喵呜喵呜的叫唤。
江凯文被逗乐了,把它抱进怀里,从头一把撸到尾,“你放心,家里以后不论有任何动物,都不会越过你去。”
耳朵虽然调皮了点儿,不听话了点儿,但是它是从小就养大的,江凯文与它早就有了感情。
“我知道你能听得懂,所以不要给我装傻。而且作为家里的老大,你是不是也应该护着你的小弟么?”
耳朵的尾巴扫了下耳朵,觉得主人说的很有道理。
从江凯文的怀里跳到地上,耳朵围着藏獒转了两圈,伸出爪子,拍了拍这个傻大个的脑袋,算是认下小弟。
当然藏獒到底愿不愿意当他这个小弟,全不在耳朵的考虑中。
搞定家里的两个动物,看时间差不多,江凯文带着耳朵去林家吃饭。
到了林家,郭彩云看到耳朵不由自主露出笑容,“哎呀,耳朵好长时间不来了,让我抱抱。”
此时到耳朵哪里还有猞猁的霸气,那软萌的模样,跟只放大版的橘猫没什么两样。
“哟这什么东西,怪丑的,不会是因为太丑了,人家不要你捡回来的吧。”
这么刻薄的话,不用说就知道出自林天和这口。
看在舅舅舅妈的份上,江凯文就当他不存在。
郭彩云将耳朵放下,在他后背上狠狠拍了一下,“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还不道歉!”
“我才不给……”牲畜道歉,不是为何,在林天和将要说出后面那四个字的时候,身上一凉,把话憋了回去。
林天河又找不到原因,手一甩,就往外走。
“站住,你不吃饭,要去哪儿?”林丰茂从屋子里出来,喊住林天和。
林天和停下脚步,转头皮笑肉不笑道:“我不杀人不放火,不用你管那么多。”
“你……”林丰茂被气的只说了一个你字就说不出话来了。
“天和,天和,你等等,有事的话吃完饭再去也行呀。”就怕爷俩发生冲突的聂采菊从屋里跑出来,抓住大孙子的胳膊,把他往屋里拽。
林天和一把甩开她的手,似笑非笑问:“你想让我回去吃饭可以啊,只要你答应我一个小小的条件。”
聂采菊觉得大孙子也就是要几百块钱,给他就是了。
“奶奶什么都答应你,这些钱你先花着。”聂采菊从兜里掏出一千块,塞到林天和手里。
“谁说要你钱了?”林天和很不满意。
聂采菊倒是高兴了,他的大孙子不要他的钱,肯定是懂事了,自己去赚钱了。
林天和将手中的钱甩得啪啪作响,“别想着拿俩钱就能打发我。想让我听的话,行,你给我买栋房就行。我也不要什么楼房,你就在村给我买一栋就行。”
聂采菊张口无言,就算是想一年也想不到,大孙子竟然提出这么一个条件。
作为母亲,郭彩云明白了林天和心中所想,赶紧澄清道:“天和,你误会了,人家文文买房,是用的人家父母留给她的钱,跟咱们家没有一点关系。”
林天和扭头不善的盯着郭彩云,“别人家的妈妈都向着自己儿子,怎么到你这里胳膊肘往外拐。”
他的手指就那么执着郭彩云的脑袋,“你别忘了,以后是我养你,不是这小子!”
撂下那句话后,林天和走了。晚上这顿饭吃的极其压抑。
吃完饭,林丰茂不停的抽烟,不一会儿桌子上的烟灰缸就盛满了。
林丰茂苦笑道:“自从这小子回来之后,他们一家子就没有吃过什么顺心的饭。”
屋里一片寂静,没人接他的话。
郭彩云和林德早就看透了,林天和那酷似他大姑林梅江凯文的亲生母亲冷酷的心肠。
只有聂采菊之前一直对他这个大孙子抱有很大的期待。
林天和的顽劣也被她看作是孩子还没长大。
直到不久前林天和的那几句话如同刀子一样刺入聂采菊的胸口,生生将期待撕开,露出里面的**。
这多亏了江凯文到了林家村后,一直潜移默化得帮他们调理身体。如若不然,这么大的打击,聂采菊哪里能承受得住。
江凯文也不知道说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陪在聂采菊身边都跟她说说话。
等聂采菊从悲伤中清醒过来,已经晚上9点多了。
她抓住一直陪着她的江凯文的手,拍了拍,勉强露出一抹笑容,“谢谢文文一直陪着我,这时间也不早了,你也早点回去睡觉吧。”
江凯文道:“我今天跟你一起睡。”
江凯文虽然面色平静,但聂采菊哪里听不出她话中的关切。
“你姥姥我没有心脏病,不怕受刺激犯病,再说了,不还有你姥爷吗。咱们住的又这么近,真有点什么事儿,一个电话你就过来了。”
江凯文一天的确是这么一个道理,没有再多说什么,带着耳朵回了家。
藏獒还在睡着,首尾相连,不注意看,还以为是一个大轮胎。
江凯文拿出手机,想跟严程瀚介绍,但想了想,又关闭视频界面。
她决定还是等藏獒身体恢复后,再给严程瀚一个惊喜。
第二天早上,江凯文下山回家,藏獒已经醒了过来,正挣扎着爬出屋子。
江凯文赶紧过去把它抱起来。
可在江凯文的怀中,它还是不停的挣扎。
这是怎么了?饿了吗?还是想去方便?
江凯文将它抱到外面。
是第三种。
将排泄过后,浑身舒爽的藏獒望回褥子后,江凯文将在身上锻炼时顺便做成的叫花鸡,撕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在盘子里推到藏獒跟前。
闻到诱人的香味儿,耳朵也坐不住了,一个劲的扒着江凯文的腿。
江凯文不会厚此薄彼,又扔给耳朵一整只。
江凯文将剩下的两只放到柜子上,并且叮嘱耳朵不要偷吃——虽然她觉得说不说这句话都没有意义,耳朵必然会偷吃。
这原本是江凯文留给自己吃的,但又怕今天早上没有过去,会让已经很难过的姥姥心里更加不好受。
到林家后,果然如江凯文想的一样,看到江凯文过来吃早饭后,聂采菊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笑容。
这顿早饭期间,林天合并没有出现。江凯文小声问过郭彩云,确定从昨天晚上出去到现在,他还没回来过。
吃过饭后,江凯文跟郭彩云商量,要不然聂采菊去林兰家住几天。
浩浩这个小家伙,虎头虎脑,越来越讨人喜欢,聂采菊过去住几天,每天看着小家伙,心情应该会好一些。
而且林兰的家跟林家都在林家村,只隔着几条街而已,什么时候聂采菊想回来随时可以回来。
郭彩云一开始不同意,这几天正是蔬菜大棚忙的时候,她虽然年纪大了,但体格很好,能帮不少忙。她如果走了,地里的活计,很有可能干不完。
林家人好说歹说,聂采菊才同意去林兰家住一段时间。
为了防止时间长了变卦,江凯文当机立断,让郭彩云帮忙收拾聂采菊的行李。
十分钟后,聂采菊的行李就到了林兰家里。
因为在作出这个决定前江凯文跟林兰通过电话,他们去的时候,林兰已经把对面的屋子收拾出来。
聂采菊能来她家住几天,林兰当然高兴。这代表着林兰终于可以偷几天的懒儿了。
而聂采菊那边在浩浩一把抱住她的腿,露出几个小米粒儿,冲她笑的时候,瞬间心中的烦恼就减去了一大半儿。
看到这一幕,江凯文和郭彩云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笑了起来。
安顿好聂采菊后,江凯文开车去公司上班。
到了中午,江凯文难得有兴趣去食堂吃饭。
厨师见到江凯文后,询问要不要单独给她炒几个。
江凯文低头看了眼菜色“不用,这些菜看起来都不错。”
端着餐盘江凯文环顾餐厅,找到一个正被对着她的身影,迈不过去。
江凯文坐在此人对面,这人吓了一跳。
“老板你怎么来餐厅吃饭了?”
江凯文撕开筷子,“我不来餐厅吃那在哪里吃?我的总经理。”
这人正是林建木。
林建木瞅瞅江凯文盘子里的菜,再看看自己盘子里的菜,羡慕嫉妒;“不愧是老板。”
江凯文盘子里土豆红烧肉里三分之二是红烧肉,林建木的里面三分之二是土豆。
江凯文夹了一快红烧肉放到嘴里,咀嚼几下,不由的点头,正巧听到林建木的话,笑了。
“这跟我是不是老板没有直接关系,跟你姥爷是不是食堂的大厨有直接关系。”
给江凯文盛饭的人正是江凯文的姥爷林德。
林建木被说了个哑口无言。
吃到一半时,江凯文察觉到林建木好像有心事。
“你好像有心事,要不要跟我说一说。”好让她乐呵乐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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