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狐朋狗友:罚不死的柳金蟾
俗话说得好,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古有愚婆移山,今有打不死的小蟑螂柳金蟾,在擦完地板后,还不忘扶着腰一边走在小路上,一边念念不忘地与墨儿继续海侃这尼姑日子太长:
“墨儿啊,而今我才知道这出家不是寻常人能干的事儿!”
墨儿斜眼,不懂素来口不离男的柳金蟾何时生出这出家的奇怪念头来,但仔细一琢磨吧,肯定是柳姐夫一怒之下,回娘家改嫁的事儿,把口口声声“他不走,姐何来艳阳天”的柳金蟾刺激到了。
墨儿是个热心肠忍不住就开口劝慰道:
“柳姐姐,这天下好男人多的是,就是柳姐夫走了,这后面还能有更好的,你不常说,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当然,要再找柳姐夫那种模样的,估计也不容易了。
“这旧的新的,我都不想,你柳姐姐我,这辈子就没想过成亲娶相公,但……会想男人!”柳金蟾继续揉着她那许久不成劳累的腰,可怜自己是个孕妇,却还要干体力活——
不人道的白鹭书院,有这么罚孕妇的吗?
柳金蟾这话一毕,跟着后面,打小没做过一点家务事的陈先红,更是累得像条狗,但……她自来白鹭书院后,养出了一个大优点,那就是听见“男人”就能抖擞精神,两耳分外的灵:
“这女人不想男人,还能像女人吗?”
陈先红附和。
柳金蟾转脸,就忍不住对着陈先红邪笑:“红姐,这过去的一年,您大姐,平时想男人时……都去的哪儿啊?”
陈先红先是一愣,后被一脸看似单纯的墨儿定睛一瞅,不禁脸就微微有那么点点点地挂不住,但……都是女人,她就不信跟着柳金蟾成日混的墨儿能是只呆绵羊。
愣了愣后,陈先红还没想过怎么回答呢,墨儿倒先羡慕上了:“先红姐姐,也在苏州有想好的花魁了?”
陈先红吓得赶紧一阵干咳:当她财主家的,花魁多贵啊?
柳金蟾一眼看出陈先红的窘迫,赶紧张嘴替陈先红掩饰:
“墨儿啊,花魁才几个啊……先红姐指不定爱上的是白鹭镇的小家碧玉。这花魁和小家碧玉啊,各有不同,前者艳若桃李,后者清丽脱俗,恰如水仙茉莉,可谓是各有千秋,就看各人所好了。”
陈先红忙感激的点头:“是是是,先红姐我啊,对那些胭脂俗粉类的男人,总觉得俗艳,可能是各人嗜好吧,姐我更爱那等清新出挑的小家碧玉样儿的小男人。”
“哦……”墨儿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然后微微地想了想,谁想小家碧玉型的清新男没浮出相应的脸貌,她家爬墙的红杏哥肖腾的脸忽然就蹦了出来。
孙墨儿赶紧在脑子里奋力将她家俗艳杏花妖猛力地挥出脑海,张口就问了柳金蟾和陈先红一句:
“我爹娘常说,青楼里的男人都是红粉骷髅,最会勾人魂了,说一个女人进去,就能被迷得神魂颠倒,不到倾家荡产,就出不来,不知是不是真的?”
“这个嘛……”柳金蟾斜眼看陈先红,也不知怎么答,微微想了想后道,“倒是……也确有其事。”
“是啊,屡见不鲜,但我觉得吧,还是跟女人有没有定力有关!你要把持得住,就是旁边坐个嫦娥,你也能坐怀不乱!”陈先红附和。
柳金蟾素来说话是个不着边际的,耳听陈先红这么一番暗暗自夸的话,就忍不住调笑似的插了一句:“那是哪嫦娥穿着衣裳!”
“噗——”一声,陈先红忍不住喷了柳金蟾一脸的口水,“柳金蟾,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妹妹我天生就爱说实话!”柳金蟾一边擦去满脸的口水,一边对着陈先红嘻嘻笑,她这人呢,最讨厌的就是文人们表里不一的假正经。
陈先红斜了柳金蟾一眼,想笑骂柳金蟾几句斯文败类吧,但才启口,忽由觉得,这不是把自己也骂进去了吗?
二人正闲斗嘴当乐子,一边的墨儿可不把这话当乐子,她兀自一个人歪着脑袋思考这事的可行性,要知道,她努力了大半月,也始终不能把腾哥哥和馨儿的事从心里彻底抹去,这就让她夜里吧,老做噩梦——
噩梦是什么呢?
就是腾哥哥老在梦里拉着她,做那种会有孩子的事,害得她晚上都不敢闭眼睡觉,夜夜都在琢磨,怎么和腾哥哥尽早划清界限,然后把腾哥哥忘得干干净净。
“你们说,有什么办法,能让你忘记一个,你注定得不到的男人呢?”墨儿忍不住向两位“身经百战”的前辈请教秘诀。
陈先红挠头,这方面她没经验,因为她见得男人不多,而且多半是见一个爱一个,最后永远都是爱得下一个,所以她拧眉努力思考,却始终没有答案,不懂墨儿这问从何而来。
“当你爱上另一个男人时,就能很容易地忘记前一个男人了!”至少能淡化情感。
柳金蟾知墨儿的心事,也有经验,就是……此方法如饮鸩止渴,杜而不绝。
“‘爱上另一个男人时,就能很容易地忘记前一个男人’?”墨儿很认真地重复这句话,两眼没有一丝质疑。
柳金蟾也回以墨儿一个很认真地表情,然后点点头:“当你满腹心思去思念另一个男人时,过去的那个男人就没时间去想了!”也就是……移情别恋了!
柳金蟾不想泼墨儿冷水,尽管她眼下也在打算这么做——打算下月去苏州看新花魁:苏青童。
“‘满腹心思去思念另一个男人’……”墨儿又认真地开始重复柳金蟾的话,并开始思考,“可要怎么去爱一个男人呢?”
墨儿不知道!
但她这话却把柳金蟾和陈先红问呆住了!
怎么爱上?难道不是生物本能?人到了青春期荷尔蒙高度分泌后的产生的蒙太奇效果?
穿越到古代的柳金蟾着实不知道要怎么用自己的逻辑去告诉墨儿,喜欢,是生物繁殖期的本能,说白了,就是给雌雄交配一个华丽丽的陷阱——
自此在爱情的名义下彻底沦为孩子奴!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article_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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