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随身携带
昔尚王笑着蹲下,说道:“傻孩子,这世上哪有睡觉时候都戴在身上的武器呀。”
副将忙进言道:“王爷有的。暗器就能随身携带。”说着他指了指角落里面的一包银针。
昔尚王见此,面色一下冷了下来,“我昔家的子孙后代,都要做光明磊落之人,暗器这种东西,怎能作为武器。”
副将自知失言,垂下头反省,就在一低头之间,看到架子上搭着的东西,眼睛一亮,忙将功补罪似的说道:“王爷,属下还知道一样东西可以满足小世子所提的要求。”说完上前取下银色细鞭递了过去。
那鞭子有小指般粗细,很短,仅有一臂之长,通体银白色,金属材质,展开是细鞭,扣在一起,就能缠在手上当手链。
小玲看着极其喜欢,一把拿在手里,甩了两下,开心的道:“父王,我就要这个了。”
昔尚王劝说她更换成长剑无果,只能依着她。
那银鞭跟在她身边好些年,陪着她练鞭子而被抽过的侍从无数,渐渐的,随着小玲的长大,那鞭子就显得有些短了。
昔尚王亲自上山,猎来成年雄鹿,用古书上的方法处理了鹿皮,将它编成细细长长的鞭绳,又用秘制的药剂泡上一个月后晒干。经过这些道工序的鞭绳软如绒毛,韧如钢丝。连最锋利的刀割在上面,都难以一刀将其割断。
昔尚王将这样一根鞭子交到小玲手中的时候,曾对她说过,“练不好,这鞭子就是一根破绳,练得好,它就是你保命的利刃。”
小玲一直牢记这句话。每日将鞭子戴在身边,勤加练习。后来遇险,多次证明昔尚王的话是对的,这细鞭练好了,就是保命的利刃,无论是攻击还是防守,丝毫不弱于任何其他武器。
黎墨武的坐骑,是西域纯种良马,无论从反应程度和体力、耐力上来看,都远远超出其他的马匹,几个飞跃,便跑出了城楼上弓箭的射程。
而其余的先锋军身下的战马要逊上很多,在黎墨武勒停回身之后,他们仍没有跑出弓箭手的射程,损伤近半,一百多人同来,跑回的却只有不到五十人。
黎墨武一脸阴沉的坐在马上,回看途中跌下马被乱箭射死的先锋军,这次是他的失误,没有想到这里会有埋伏,才让这些最英勇的将士们送了命。
视线从士兵们的身上移至城楼上的灯火通明,今日的教训,他记住了,同样的事情,绝不会在出现第二次。
城楼上一身银白的紫圆缺,凝神的看着城楼下发生的一切,视线和看过来的黎墨武相对,曾经温润的声音,如今透着散不开的寒气:“黎墨武,这里是天紫皇都,你只要来了,就没有活着离开的道理。”
小玲正在将鞭子收入腰中,听到这声音,猛地抬头看去。却什么也没有看清,城楼上的灯火太明,紫圆缺身上的一袭银袍被灯火映的反射出一片银光,将他的面色都笼罩在这片光里,看不真切。
黎墨武闻言,轻笑一声,高声说道:“寡人还纳闷究竟是谁设下这样的连环阵,原来是襄王殿下呀,那也就没什么可意外的了。襄王的布阵和谋略寡人向来是佩服的。昔日范阳城交手不足片刻,尤不过瘾,这回终于有机会和襄王好好切磋切磋。襄王殿下的告诫寡人记下了,在这里,寡人也要同襄王说一句:这苍耀城,寡人既然能来,就一定能离开,只是,寡人是不会走的,除非这里改了朝换了代。”
终究还是到了这一天,还是出现了这一幕。
昔小玲坐在马上,后背挨着黎墨武的胸膛,他对紫圆缺说话时的每一次胸腔震动,她都感觉的清清楚楚,每一个字的余声都在她耳边回荡,冷沉、狂妄,这个男人褪下了风流好色的伪装之后,棱角越发分明,气场越发强大。
而城楼上的人,那片银白色,她曾经觉得他是朗朗皎月,清俊温雅。而如今,她却觉得,那是最兵刃闪出的银光,坚如铁寒似冰。
“改朝换代?那也要问我手中的剑,麾下的兵答不答应。”紫圆缺眉眼不动,视线落在黎墨武的脸上,他克制自己,不要向下移动一寸,否则,一旦看见他怀里那张白皙的脸,他不知道自己的意志会不会如此刻坚决。
黎墨武冷笑回视,眉眼上一片桀骜不驯:“孰输孰赢,战场上见分晓。”话音落,缰绳一勒,马头调转,向着大军的方向奔去。
“王爷,我们要不要去追?”
紫圆缺抬手否决,“南胡大军必定驻扎在不远处,追过去是讨不到便宜的。太子那边有消息传来吗?”
小武躬身回道:“泽乡城首战告捷,南胡军死伤惨重,应该用不了几日,就可班师回朝。”
紫圆缺点头,心中揣测:南胡军在泽乡失利,黎墨武担心紫未尧的军队班师回朝加入战斗。所以,他一定会马上攻城。
想至此,面色沉了下来:“我交代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吗?”
“都准备好了,油都已经烧热,只要南胡军胆敢攻城,定浇的他们皮开肉绽。”
紫圆缺闻言,目光幽深的看向黎墨武离开的方向,夜色越发浓郁了,也许弯月也感觉到了地面上涌动的肃杀之气,将自己隐在了乌云里,使得夜色更加漆黑。
黎墨武纵马刚到回到大军的阵营内,等候多时的侍从急忙将苍鹰腿上的布条递了上去:“皇上,泽乡传来的消息。”
小玲落后了一步下马,待她下马之时,黎墨武已经快速的将布条的内容扫完了。侍从又急忙递上来一封密信,信是他安插在漠秦身边的人传来的,详述了今日战场上发生的情况。
黎墨武一目十行扫过后,整个人都散发着嗜血的光,一道道军令传下,刚休顿的大军又变成了备战状态,只等着他手一挥的攻城令,就第一时间冲上去攻城陷阵。
小玲见此,心中顿时明白漠秦那面此刻一定情况凶险。
方才同他从城门回来的先锋军首领贺若驽忧心的说道:“皇上,城门口的那些铁钉……”
黎墨武心中早有对策:“派人去佛齐城搜集磁铁,速去速回,明日天亮之前,一定要带到这里。”
“是。”贺若驽连忙命人骑上最快的马赶去佛齐城。
“明早攻城?”小玲走近问道。
黎墨武查看苍耀城的构造图,点头,“漠秦那面顶不住了。”声音有些微微的嘶哑,定是极其不好的消息,才让他有如此神情。
“漠秦他……”小玲试探的问,黎墨武将原本准备烧到的密信递给了她。
小玲缓缓展开,布条字不多:泽乡城失利,秦王殿下告危。
告危……漠秦撒泼扯皮的模样一幕幕在小玲的眼前拂过,那样鬼马机昔的人,怎么会告危呢,眉眼晃动,手中布条仿佛有千斤重量,手指难以承受住,布条从指缝间飘落,地面的火苗燎起,将布条吞噬、燃尽。
“怎么会这样。”小玲有些难以相信,心脏难以遏制的痛了一下,这样的痛感自从昔家出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墨武眸神间有痛意闪过,怅然的说道:“漠秦看着没心没肺,却特别容易较真。只要他认定的事情,就算耗尽生命,也会坚持到底。
昔日他认定了要羽翼丰满了再回到宜都城,一坚持就是十年,他用了十年时间让自己从一个动不动就抱着别人大腿哭的小孩子,长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从一个手无寸铁任人宰割的皇子,变成了一个手拥三千自卫军的淮地藩王。
而如今,他认定了要夺下泽乡城,所以就算是手臂中箭,仍旧带伤亲自上战场。被敌军围剿,身中数剑,昏迷不醒,是他带在身边的那个小丫头冒着生命危险将他从战场上扛了回去的,否则他就被敌军马蹄踏成肉饼了。”
黎墨武说的语调平稳,小玲却能勘透这平稳语调背后克制的情绪汹涌。
“厉……”小玲轻轻拥住了他。一直以来,都是他在温暖她,今日,她也想把身上的热度传递给他。
黎墨武眉眼晃动,那冰冷的童年中,漠秦是他唯一的温暖。林中分别的那一幕犹在眼前,漠秦扬着明朗的笑脸,对他说:七哥,我们苍耀城见,你攻下了皇城,我带兵凯旋,你要亲自来城门口迎我,给我摆庆功宴。
想至此,他缓缓合上眸眼:“我一定要快些攻下苍耀城,漠秦还等着我给他摆庆功宴呢。”
一夜筹备,黎墨武几乎一夜未合眼,清晨十分,从佛齐城赶回来的士兵,将满满两布袋的磁铁带了回来。
黎墨武就等着它,磁铁一到,便着手准备攻城。
营帐内,陪在他身边一夜的小玲刚刚入眠,黎墨武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心,对元宝交代道:“照顾好她。”
出了营帐,看着戍守在营帐外的两万昔家军,有他们守着她,就算来个土匪草寇,他也不用担心了。
一声令下,十五万南胡军,齐齐向着苍耀后城门进发,行在最前面的战车下面,捆着一层磁铁,只要一靠近那片铁钉阵,便能悉数吸过来,为后面的先锋军开路。
黑压压的军队刚一离开,床榻上原本熟睡的人儿倏地睁开了眼,元宝有些诧异,忙说道:“郡主,皇上已经离开了,您在……”
话没等说完,就听见昔小玲说:“我当然知道他离开,他若不离开,我还不醒呢。”边说着,边手脚麻利的将罩上鲜红的外衫,将裤腿和衣袖裹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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