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刺杀
临行头一夜,不知为何,她一夜都没能睡踏实,一闭上眼睛就感觉屋子里多了一个人,目光如炬的看着自己。猛然一睁眼,屋子里却又只是自己一个人。如此反反复复一夜,到天明外面有了动静时,才有一股困意袭上心头。
“公主,千痕公子带人出京亲迎公主于百里外的十里坡。”
百里文言有些意外,在马车前顿足:“为何昨日你不曾告诉本宫?”
“公主恕罪,昨夜下官得到消息已是一更时分,下官……”
“好了,李大人的辛苦本宫自是清楚,待回宫之后定然上奏父皇好生嘉奖大人。”百里文言一抬手便制止了李铭耀的话,提着裙摆踩着小凳子上了马车。
李铭耀定定的看着那抹身影消失在马车幔帐之后,半响踩开口道:“下官祝公主一路顺风。”
与马车随行的是知州府数十名捕快,还有十余名衙役,只消将马车护送到十里坡与朝廷来的人交接便可以抽身回来。李铭耀本来想送她两名婢女随行伺候,却被她拒绝了。
在莫家村那些日子,她已经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千里跋涉,婢女什么的都是累赘。
她没有想到的是李铭耀竟然会亲自跟随,说定要送她到十里坡面见了千痕公子才能放心。
马车的一阵晃动便平复了下来,她这才定下心去想方才李铭耀的话,千痕来了青州接自己。此刻她心里很是复杂,原本期待的心思不知何时竟淡了不少,是在听说他令娶之后吗?
自己死了他便另娶,而今自己又未死,他又该如何呢?
自己身为皇室公主,自不会与她人共侍一夫,可是若是让他为自己强行休妻,百里文言做不到。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自己和他有缘,却不能长长久久,一如那个男人。
百里文言一怔明明想的是千痕,怎么又想起了莫家村那个农夫。
百余里的路程走了差不多两日,直至第二日的黄昏时分,总算是到了十里坡。
离官道不远是一片空地,刚好能供几十人歇息,空地之上就是一处山坡,稀稀拉拉的长着几颗松树,而后就是遍地的荆棘与杂草。微风一起,满目萧条荒凉之色。
“李大人,不是说千痕公子到此迎接本宫,为何不见人影?”百里文言撩开幔帐下了车,看着眼前枯黄一片,心里的那一丝丝希冀瞬间荡然无存。
“公主。”李铭耀此刻头都不敢抬脸上也是遮掩不住的疑惑和惶恐:“千痕公子怕是路上耽搁了,或许明日就该到了。”
“耽搁了吗?或许是本宫太急切出发的太早了。”她以为就是皇上下旨为他另行婚配,念着这十几年的情意,知道自己还活着,怎么也会披星赶月来看自己一眼的。人心易变,竟变得如厮之快吗?
李铭耀不敢接话,此刻说什么都是枉然,最怕的就是说一句就错一句。
“吩咐下去,就地支帐篷,我们在此等上一等,不必朝驿站赶路了。”
李铭耀有些迟疑:“公主,眼下这天气风寒露重,下官只怕……”
“无事,这些本宫还受得住,只是麻烦了大人和各位差爷,又得耽搁一日才能回青州府了。”
话既已说到这份上,李铭耀便不再接口,这本来就是意料之中的事情,若是百里文言突然要赶路他才该头疼,还得想办法将人不着痕迹的留下来。
“此处风大,请公主移步到马车中稍等一会。”
百里文言似乎没有听见他的话,双手抄在袖中,任由带着寒意的风吹的青丝与裙裾交错飞舞。不远处时不时传来一两声鸟叫,听起来格外的凄凉孤寂。
突然间,一声箭羽破空之声乍响,她心里一惊,没有片刻的迟疑,几乎是反射性的就地一滚,整个人就进了马车地址下面。
还未来得及抬头便是一声巨响,想是马屁瞬间断了气摔倒在地,整个车厢的前端直接摔在了地上,尘土飞扬。
她只感觉腿被车厢的车辕压着,怎么也动不了,顾不得看外面死了多少人,只是将身子往回缩了缩,尽力的降低存在感。
“保护公主,快,保护公主……”百里文言看不见,可却能听见李铭耀的声音和场面的慌乱。
太平盛世还有这么多流寇,竟然胆子大到跑到官道上抢劫?不,这样子根本就不是一般见财起意的山贼流寇,这压根就是冲着人命来的,还是冲着她百里文言的命来的。
脑子里不由得闪现出一个人影,李铭耀,只有他们夫妇知道自己的身份,更不肖说此次回京皆由他一手安排。只是自己与他们并无冤仇,什么缘由让他们能不顾谋杀帝姬的罪名朝自己下手?
再有其他没有机会再想,哐当一声巨响,马车竟然四分五裂,她来不及思考,本能的跟着尘土一滚,堪堪躲过了那砍来的一刀。到不是她如何的侥幸,而是一个身影从天而降挡在了她前面,即便尘土飞扬迷了双眼看不清楚那人的模样,可就那么一个身影她就肯定的喊出了声:“相公!”
那身影听见她的身影陡然一怔,来不及回头便与包抄而来的黑衣人纠缠在了一处。百里文言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方才喊了什么,在这性命悠关的时候竟然不知死活的发了傻。
手脚并用的爬起来躲在散架了的马车之后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这才发现马车下面还压了一人,那便是方才自己怀疑着的李铭耀。只见他双眼紧闭,满脸的灰尘,额头上还有很大一块淤青应该是被砸到了,只是若是眼皮能忍住不要动,或许百里文言就真的相信他是真的晕了。
虽说心中有所怀疑,但是并无确切的证据,百里文言也不挑破他此刻装晕,毕竟是一个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若是今日不能逃脱,好歹也能混一条命出去。
想及此处便将目光收回,蜷缩在一处悄悄注视着与人纠缠在一处的莫云钦。
身上还是自己临走头一夜给他准备好的那一身湛蓝色棉衣,脸上还是一贯的清冷带着从容不迫,手中却多了一柄古铜色的长剑,只是剑握在手中并未出鞘。
一直以为他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汉子,种种地,打打柴,或者如梦里上山去猎两只兔子就已经是相当的厉害了,没有想到他竟然有这样好的身手。剑未出鞘,旁边便有黑衣人一个接一个的倒下。
看小说就用20066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