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是一只叫球球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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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是一只叫球球的猫

  

    球球吸了吸鼻子,眼睛都还没睁开,口水已经流了三尺三寸长。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香喷喷的毛毛鱼的味道!那是球球生命中的最爱。她是一只猫。是一只喜欢闻着鱼腥味,晒着太阳的小白猫。她的主人是个农妇。七十多岁的年纪。老太太帮她取名叫球球。

    

    之所以叫球球,不是她喜欢球类运动。她是不喜欢任何体育活动的。

    她很懒,很胖,胖的不想去工作,逮耗子。她胖的,连吃鱼干这种事,都是优雅的趴着吃。由此,安利雅大婶给她取了个炒鸡萌的名字,球球。

    她的男朋友,莱克。她是这么认为的。他有一双好看的,会说话的蓝眼睛。跟她一样的蓝眼睛。

    

    莱克是安利雅大婶的小儿子,二十岁。最喜欢的活动就是坐在他的书桌前看书。而球球就陪在她所谓的男朋友的身边。

    莱克很温柔,看书看累了,就会摸摸她头。这摸头杀,是最要命的!那柔软的大手,温润的手心,让球球的心都化了。

    球球舒服的眼睛都眯了起来。说起来,她的眼睛就很少睁大过。球球喜欢莱克,他很英俊。棱角分明的脸,带着三月阳春般的笑容。

    

    他是罗西亚大学的学生。学的是医学专业。他是个多才多艺的大男孩,会画画,会唱歌,会弹钢琴。

    他家里条件不怎么好,安利雅大婶的丈夫很早就去世了。她的大儿子沃克中学毕业,就在罗西亚市的警署做巡警。沃克挣钱供弟弟上大学。但买钢琴这种事,是谁都不敢想的。

    

    莱克的中学同学,米妮小姐,是这个紫罗兰镇镇长的女儿。她家里条件非常好。特别是她家有架钢琴,米妮小姐是罗西亚大学的音乐系学生。

    米妮经常请莱克去她家弹钢琴。于是,每个周末,他都会去米妮小姐家里。

    球球的心情因此会很糟糕。她妒忌他们手拉着手,亲密的样子。球球朝她拼命的瞪眼睛,拼命的瞪!连她那可爱的小胡子都撅起来了。

    

    可米妮却大惊小怪的摸着球球的头说:“好可爱的小白猫啊!我喜欢!”

    每当此刻,球球会特别郁闷,这种女人有什么好!她球球是个美女,美女猫。她竟连美女都不放过,这女人的心该有多大,胃口有多粗!

    

    不过她那双明澈的蓝眼睛确实很有杀伤力。对于球球这种爱美如命的美猫来说,还是很宽容她的轻佻。

    米妮不只是摸她的头,还挠她圆鼓鼓的肚子。莱克都不会摸她的肚子。因为,她可是个纯女孩子!

    米妮太轻佻了!球球很抑郁,她最不喜欢别人碰她的肚子。特别是吃饱的时候,那是很影响食物消化的!

    

    球球一般情况下不出门。散步也就在小院子里溜达。除非是莱克带她出去。

    莱克经常去紫罗兰镇旁的柳树河边写生。球球不会钓鱼,但会摆珀斯。因此,莱克的一幅油画,柳树河畔的懒猫,在罗西亚市的画展上得了金奖。那天,莱克破天荒的头一次抱了她,还吻了她。球球觉得,她恋爱了。

    

    球球是喜欢莱克的。但开始只是喜欢他的摸头杀,喜欢他吃剩的饼干渣。她对莱克还是有点小挑剔,虽然个子很高,但偏瘦。虽然长的很英俊,但没胡子!

    对球球来说,没胡子,是很缺乏美感的。比如安利雅大婶,那么大年纪,脸光的像个鸡蛋。竟然一根胡子也没有!这遗传基因威力太强大了。

    

    但她现在有些改变看法了,没胡子也没什么,至少不扎嘴!

    她想给莱克买架钢琴,还想给他买把尤克里里。可最后一想,还是呼出一口浊气。她连鱼干都买不起,买那些东西,简直是天方夜谭!

    

    她是一只多么贫穷的猫啊!身边连一个第纳尔的金币都没有!她嚼着晒的干的不能再干的鱼干,哀叹命运多舛。她出生没多久,就被遗弃了。在她奄奄一息时,安利雅大婶救了她。

    

    安利雅大婶家里很穷,她靠着帮镇长家里看葡萄园的微薄收入艰难度日。直到沃克做了巡警,家里的情况才有所改观。

    莱克靠着买画和帮罗西亚教堂调钢琴,挣钱补贴家用。他是学医的,但没毕业之前,还拿不到行医执照。这就是说,他还没有稳定的收入。球球很想帮他。但她除了会吃,啥也不会。

    

    她觉得很愧疚,她从出生到现在,吃了大婶365天的小鱼干。那都是大婶从柳树河去捞的。而她连一个第纳尔都没付过。

    虽然是只猫,但她很想挣钱。她觉得自己应该是只招财猫。而不应该是白吃饭的废物点心!

    

    她瞧不起翻垃圾桶的那群满身跳蚤的猫。她觉得他们的猫生比她还悲催。他们满垃圾桶翻吃的,吃坏了肠,吃坏了胃。最后,也成了垃圾桶里的一份子!

    

    而球球是只有理想,有抱负的猫。每天吃饱喝足以后,她总是在想,如果有一天,她能够变成一只法力无边的猫。不只是会逮那些肮脏的小耗子,还可以行侠仗义,扶危济困,甚至能治病救人。那她就可以挣到很多的金第纳尔!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要实现梦想实在太难了!这比鱼干变成鲜鱼都难!

    

    球球闲来无事,或是睡不着的时候会爬上莱克的书桌。书桌上有很多书,她会翻翻看看。她不识字,但她可以看插图。

    球球很聪明,她能看懂很多插图的意思。比如,春天到了,燕子飞回来了。庄稼长出来了,田野绿了。小河的冰面融化了,球球就有鱼吃了!再比如,一只青蛙和一个漂亮姐姐谈恋爱的故事。

    

    这个故事挺扯淡的,球球是这么认为的。还不如把一只青蛙和一只蛤蟆凑一对,那还比较合情合理一点。虽然,蛤蟆长了一脸雀斑和麻子。想至此,球球被自己恶心到了。

    

    其实,莱克要有点耐心的话,她也可以认很多字的。比如,DOG,说的就是镇长家那条掉了牙的老吉姆。老吉姆是条很善良的狗。从不对球球呲牙咧嘴的吼叫。球球送鱼干给他吃,老头,就讲故事给她听。

    

    他是条周游过世界的狗。跟他以前的主人,一个水手,去过很多地方。从他们所在的米洛尼亚港,坐大帆船要在海上航行半年甚至是一年以上。有时还会遇上可怕的黑风暴。他们的船有好几次险些被掀翻,但上帝保佑,总算有惊无险的躲过去了。

    

    他们的船到过岛上都是鸟的鸟岛,到处都是蛇的蛇岛,长满椰子的椰子岛。会到处溜达的漂移岛,每天不停下雨刮风的风雨岛。爬满了怪兽的野兽岛。反正奇奇怪怪的岛,多的比柳树河的毛毛鱼还要多。

    

    但每个航海的水手,最想去的地方,也最怕去的地方是一片大陆。那片大陆比米洛尼西亚大陆还要大的多。在世界的极北之地,大海大洋的尽头。

    

    那里主要有魔族,妖族和精灵族三大种族。还有一些小种族,有常年生活在地下的蓝雪人;靠捕鱼为生的豚族;在雪山之巅的雪灵;在森林深处的小矮人。

    

    魔,妖,灵三界经常发生争斗。他们一打起来,必定是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伤亡是极其惨重的,影响也是极其恶劣的。有些小族群往往很难独善其身,一旦牵连进去,就会有灭族的风险。

    

    每百年就会有一次大打出手的战争。而每次战争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要恢复元气起码要六十年以上。原来西摩耶有个神族,众神之神,魔灵天尊统治着包括神族在内的所有种族。所有的种族都相对安定的各自繁衍生息。

    

    五百年前,魔尊巡游四方的路上被不明身份的人刺杀。然后,神族被魔族和妖族驱逐出了西莫耶。

    从那时起,魔族,妖族,精灵族,就开始了几乎无休止的互相杀戮。西摩耶大陆就再没有过安宁的日子。不愿意打仗的人都躲到了百米深的地下。但这又给蓝血人带来了不小的麻烦。有的蓝血人弃了他们的地下王国,历经千难万险,逃到了世界各地。人们才知到了西摩耶,这个令人浮想连篇的大陆。

    

    有冒险家试图去那个地方。但蓝血人告诉他们,他们如果真的去了,还没到那里,就会被极寒海的冰潮冻死。如果侥幸活下来,毒风海的毒气,除了蓝血人,谁都不能呼吸。但如果你说防毒面具可以吗?那蓝血人说:“你见过硫酸吗?那就是飘在空中的硫酸墙,追捕他们的魔族人瞬间化成血雾!”蓝血人冲破那几道障碍出来也是元气大伤,想再回去,几乎不可能了。

    

    球球听的津津有味。直到她的男朋友来找她,她才跟老头道了别。今天莱克似乎挺高兴的,手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小肥猫,今天你猜我得到什么宝贝了?”莱克低头看了看球球。球球仰起头看了看他手里的书,眼中满是不屑。不就是本旧书吗?有啥好稀奇的?

    

    莱克轻轻抚摸着泛黄的书封。“今天帮拉格斯神父清理教堂地下室时,看到了这本羊皮书。神父把书送给了我。这本西摩耶大陆传奇,是本古老的羊皮书。有商百年的历史了。”球球兴奋起来,一下爬上他的肩膀。眼睛瞪的老大,看着这本羊皮书。莱克看着球球这样子,笑了。“小肥猫,你知道这本书?晚上,我读给你听,我就来个对猫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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