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幸 福 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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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幸 福 白云

  

    

    人是一种好群居的动物,但奇怪的是他们越拥挤,他们越感到孤单。

    

    留一个美好的回忆

    

    留一个快乐的片段

    

    留一个完美的转身

    

    只希望你,偶尔在一个不经意的时间想起我。

    

    自以为没有人可以击倒内心冰山的我,发现原来幸福来得可以这么简单。

    

    总以为自己不会忘了邓海,总以为世界是昏暗的我遇到现在的他后明白了,他只是个回忆,把过去的就留给过去吧。

    

    一开始只是想玩玩而已,没有必要那么认真,后面才发现没有他我真的没法忘记过去。无论以后多么艰难我都会和他坚持走下去,倔强是我们的个性,我不希望我的爱情都那么的凄美,我只要他平凡的存在。

    

    开始一直认为他是在忽悠我,我们没有可能走到一起,但是这世界就是好奇怪,我们是两座冰山靠在了一起,渐渐地融合在一起,那是个奇迹,真实的发生了。

    

    独立是他的个性,在外人面前没有过多的表情,不喜欢花哨的颜色,但共有的爱好就是我们最爱黑色。黑色代表高贵的气质,黑色也代表至高无上,黑色既有白色的纯洁,又有蓝色的忧郁,还有灰色的深沉。

    

    遇见他是在遇见白云之后,我和白云也有许多共同之处,就像两只没有船夫的小船,随着大流飘飘荡荡终于靠在一起,一起航行,再也不怕大浪,再也不惧大风。

    

    他是个忧郁的女孩,也有许多的心事,我从来不提及她的过去。

    

    她曾经也那样的心痛过,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她放开,让她忘记以前的伤,相似的经历,不同的地方。

    

    “看那龙井映在那夜空”白云最爱的歌龙井,像我们的友情一样。

    

    “我喜欢这首歌”

    

    “我也是”同时我们变得沉默。

    

    这是我们常做的事情,没有过多的交流,只是抢着听自己喜欢的歌曲。

    

    我们一起放肆、一起唱歌、一起流浪、一起颓废,那寂寞也都是一种境界。

    

    奇迹总是发生在我身上,也许是因为现在的我是乐观的我,我碰到了那座可以包容我的大冰山。

    

    我喜欢他混血般的眼睛,眼眸深邃又黑;我喜欢他的睫毛,浓密又略微上翘;我喜欢他黝黑的皮肤,健康透着活泼。他好看极了,每每想到他,总是先想到他的眼睛,再到他的睫毛,再到他的眼神,他的眼神透着神秘和忧伤,也是一个有故事,有经历的人。

    

    那年我们十八岁,在最美好的年纪,拥有神秘的他和忧郁而又傻气的白云,那年我们很快乐。

    

    和白云我们有同一个目标,就是去同一个地方,上同一个学校,念同一个专业,想象总是那么美好。

    

    不知道该怎么说清楚和白云之间的感觉,只知道那是用心换来的朋友,兄弟。

    

    走出学校向左拐那是一条很安静的小道,人很少。我喜欢独自一个人听着忧伤的旋律,一直不停的向前走,那是一条疗伤的路,那也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我内心感慨着,希望我的爱情和友情幸福下去,像那条路一样没有尽头。

    

    ---题外话---

    

    人是一种好群居的动物,但奇怪的是他们越拥挤,他们越感到孤单。

    

    留一个美好的回忆

    

    留一个快乐的片段

    

    留一个完美的转身

    

    只希望你,偶尔在一个不经意的时间想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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