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知识助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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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知识助我成长

第9课

    

    知识助我成长

    

    法治连线

    

    珍惜受教育的机会

    

    阿花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女孩,由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父母整天忙于做小生意赚钱,没有时间照顾阿花,更别谈辅导学习了。阿花学习比较认真,但是成绩一向处于中下等,中考时没能考上高中。父母出于经济考虑,让阿花回家帮忙做生意。一天,阿花在街上遇到以前的同学小雨,得知小雨没考上高中,现在在一所中专学校读幼师专业,毕业后可以到幼儿园当老师。阿花也想继续学习,于是跟母亲谈起了继续求学的打算。经不住孩子的苦苦哀求,母亲借钱把阿花送到学校,办理了入学手续。在学校里,阿花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在认真学好文化课的同时,积极练习弹钢琴、跳舞、绘画等才艺,在三年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对口的大专院校,毕业后在大城市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开始了自己衣食无忧的生活。

    

    阿花只是一位普通的农村女孩,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好,但是她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

    

    法治讲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和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要素:一是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二是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某一个人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他的受教育权就无法得到实施;如果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也可能落空。

    

    根据法律规定,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包括: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平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侵害受教育权的具体表现实际上就是侵害了他人通过教育获得人力资本,并最终获得财产利益的可能性。

    

    具体来说,也可以是说公民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受侵害:如适龄儿童和少年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接受教育;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没有予以保证国民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没有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学生收学费;父母不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剥夺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外界因素干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等。

    

    法治思辨

    

    侵犯受教育权

    

    小宁上课经常扰乱课堂秩序,有的时候故意在课堂上说玩笑话,引得全班哄堂大笑,不仅让老师很生气,还打断了正常的课堂秩序。课后小宁被老师叫到办公室进行教育,耽误了小宁上下一节课,他认为老师侵犯了他的受教育权。

    

    对此,你是如何认识的?

    

    思辨指引:我们在行使受教育权的时候,也要尊重他人的受教育权。老师把小宁叫到办公室进行教育,是为了告诉他要珍惜这样的权利,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其他同学的受教育权。

    

    父母离婚,谁保障我们的受教育权

    

    小李初中毕业后没有考高中,而是上了一所职业高中,每学期要交几千元的学费。早在两年前,他的父母离婚,他跟随母亲生活。在他的记忆中,父母总是为了他的学费、生活费等问题吵架。父亲认为,九年义务教育已经结束,没有必要让孩子上高一级学校,每年交那么多学费。有时父亲还说:“孩子是跟着你,没跟着我,所以我不管。”

    

    父亲的这种说法正确吗?在离异家庭中,谁保障我们的受教育权?

    

    思辨指引: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因此,即便小李没有随父亲生活,父亲也仍然有责任履行抚养义务,应当承担小李的教育费用。

    

    如何维护受教育权

    

    琪琪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在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妈妈却认为她是女生,以后是别人家的人,现在义务教育已经结束,再继续上学浪费钱,没必要,要求琪琪到超市工作。琪琪看着高中录取通知书,委屈得眼泪掉了下来。

    

    如果你是琪琪,你该如何寻求帮助呢?

    

    思辨指引:女生和男生一样拥有受教育权。当受教育权被侵犯时,我们可以向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向妇联、当地居委会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治探究

    

    教育是每个人的生活准备,是走向未来的基础,分享前人积累的知识财富,获得独立生活的前提。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我们更要通过教育学习知识,适应社会。

    

    教育的力量

    

    通过教育,我的收获:

    

    ◆文学素养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

    

    ◆思想道德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常识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

    

    ◆人际交往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

    

    ◆生活经验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

    

    ◆历史知识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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