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动听的歌曲
第三课 动听的歌曲
观察眼
星期天的下午,小林跟着妈妈去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咖啡厅见妈妈的朋友王阿姨。
大人们的聊天内容,小林不感兴趣,咖啡厅的背景音乐异常好听,吸引了小林,他跟妈妈说:“这里的音乐真好听!在高级酒店听音乐应该也要付钱吧?”一听这话,从事法律工作的王阿姨来了兴趣,告诉小林,客人们听音乐不用花钱,但大酒店里播放音乐是要向音乐作者付费的。小林不解,这是为什么呢?
王阿姨告诉小林,虽然在营业场所作为背景音乐播放并非直接获利,但恰当地使用背景音乐,可以营造气氛,提高顾客购物过程中的愉悦程度,进而可以促进销售,使商家获得更大的利润,是一种间接获利的商业性使用行为。商家使用他人劳动成果间接获取利益,理应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合理的费用。
“这一趟出门,可真是长了知识!”小林回家后,对妈妈感叹道。
真知堂
小朋友,你的爸爸妈妈有没有带你去卡拉OK唱过歌?当卡拉OK经营场所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时候,也应该向音乐作品作者支付版税报酬。这叫卡拉OK版权费,全称为“卡拉OK版权授权许可使用费”。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拥有表演权、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也可许可他人行使这些权利,依照约定或规定获得报酬。卡拉OK经营者在营业的时候,以营利为目的公开播放了著作权人的作品,故要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支付卡拉OK版权费,既是国际通行的惯例,也是中国保护音乐知识产权权益的有效手段。
图书角
“茉莉花”的故事
“好一朵茉莉花,好一朵茉莉花,满园花草香也香不过它……”港澳回归、金色大厅演出、北京奥运会颁奖背景音乐……江苏名曲《茉莉花》香飘世界。
《茉莉花》这么“香”,和南京作曲家何仿分不开。1942年,当时在淮南大众剧团的何仿,在六合金牛山走访当地的民间艺人,被无意听到的婉转悠扬的歌声打动,他和战友推门进去向老乡请教。屋内的男子拿起胡琴,用模仿女声的高八度假嗓唱起一曲流行于六合、仪征、扬州一带的民歌《鲜花调》。何仿一边记,一边学,几遍之后就会了,当时何仿才14岁。1957年,何仿将《鲜花调》改编成《茉莉花》。
曾经有很多人问多少钱可以买断《茉莉花》的版权,何仿都没有答应,他觉得这不是钱能衡量的。最主要的是,《茉莉花》的基本曲调产生自民间,是整个民族的;《茉莉花》能走向全世界,说明它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基于整理而形成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整理人享有。因此何仿对其收集整理所形成的作品应当享有著作权。何仿从六合民歌《鲜花调》搜集加工整理的《茉莉花》版权到2063年12月31日终止。
实践园
小讨论
“……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这是歌手汪峰创作的歌曲《春天里》的一段歌词。你听过这首歌吗?
农民工组合“旭日阳刚”翻唱汪峰的《春天里》走红网络,曾参加兔年央视春晚演出,摇身变成热门的草根歌手。不久,《春天里》原唱者汪峰方面电话明确告知:“旭日阳刚”组合今后不能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
请你就以下问题和同学们讨论一下,然后作出你的选择。
1.你更支持哪个版本的《春天里》?()
A.汪峰B.旭日阳刚C.不管支持谁,版权问题不能含糊
2.你怎么看“旭日阳刚”翻唱别人的歌曲?()
A.他们缺乏版权意识,做法不妥B.他们太不容易,鼓励为主
C.他们已经道歉,应该得到原谅
3.如果“旭日阳刚”继续演唱这首歌,你认为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
A.坚决维权,创作歌曲比唱歌难太多
B.立法执法,开辟维权路增强版权意识
C.无法预防,及时用经济手段协商解决
小创意
现实中,无数原创者的智慧与心血被冷漠或忽视。在互联网时代里,在复制、粘贴“泛滥”后,请你以寄语的形式给原创者以信心和力量。
敬爱的原创者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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