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成为好朋友
开学了,林菀不想住宿,她怕妈妈一个人孤独。她开始勤工俭学,晚上去酒店弹琴,一周两次。不知为什么郑熠的那句“我会继续等你。”总是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她想见到他,又怕见到他。可能是因为这件事,她才让自己像个陀螺那样转个不停。
郑熠却很主动,总是去酒店接送她。他不急着让她表态,只是对她关心备至,而且还像以前那样带她去看音乐会。
林菀更忙了。每天大部分时间她都在练琴。她主修的是钢琴,选修的是小提琴。有时间她也会苦练小提琴,因为以后可以有机会加入学校的交响乐团。周三、周六的晚上她还要去酒店弹琴,弹“月光”、弹“少女的祈祷”、弹“天鹅”、弹“梦幻”……
她本来是个有点儿内向的孩子,一直是一种孤而不孤、不孤而孤的孩子。上大学前,她在班里一直是个受人瞩目的学生,长得漂亮,气质好,琴又弹得好。待着的时候,总有人围在她身边,同学们都喜欢她。可是她面对的人越多,她却越觉得孤单,现在上了大学,进入了新环境,每个同学都那么出色。每个同学又都显得那么忙。白天忙着上课,早晚忙着抢琴房练琴、练声。林菀许多心事不知道和谁诉说。
这天中午林菀去琴房练琴,她弹的是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刚弹完,一个女孩子推门而入。林菀站起身冲她笑了笑。
这个女孩就是薛小磊,她也主修钢琴,但她选修的是声乐。因为她从小就喜欢唱歌。她的梦想是当个歌唱家。但她的家人都认为学钢琴比较有前途。她会唱歌剧,是个难得的女中音。林菀听过她唱《万尼亚咏叹调》,歌词大意是:累死了,可怜的马,我只好徒步跑,已来到城郊。赶快告诉米宁,波兰人迫近我们的大门了。教堂里很寂静,所有人已熟睡。快开门呀!……万岁啊,俄罗斯!总之,听完让人觉得非常振奋人心。
林菀和薛晓磊同班。她俩性格互补。林菀很安静。薛小磊很外向,她很喜欢林菀,天天主动找林菀聊天。她俩上课下课也坐在一起。慢慢地,她俩成了最要好的好朋友。
薛小磊是长春人,她说她的父母都是大学音乐老师,一直想要个男孩,结果却生了个女孩,连给她起的名字都是男孩名。她说自己从上小学就没留过长头发。她虽然在校住宿,但是她在北京有一个姑姑,她偶尔也去她姑姑家。
她和林菀的身高差不多,得有一米六八。她总爱穿一身牛仔装,黑的、白的、深蓝、浅蓝,要么就是短皮夹克。她性格开朗,肚子里藏不住事,走到哪儿都叽叽喳喳。两个人很投缘,上课下课总是粘在一起。
这天中午休息。薛小磊来到林菀的琴房。她翻了翻林菀的琴谱说:“你刚才弹得真好。你最喜欢弹哪首曲子?”
“柴科夫斯基的‘第一钢琴协奏曲’,你呢?”
“我呀,哪首都一般,我喜欢通俗一点儿的。”
“那你也弹一首吧。”
“好吧,我弹得可比你差多了。我就弹通俗一点的‘少女的祈祷’吧。让你听听我弹得有多差。”薛小磊一边笑着一边坐了下来。
两个人一个坐在那里动情地弹着,一个站在琴旁全神贯注地听着。一曲弹完,林菀拍拍手笑着说:“不错嘛。”薛小磊歪着头说:“你弹得才棒呢。什么贝多芬,什么莫扎特,肖邦,柴可夫斯基……你可是咱们班的高才生!长得又漂亮,又是才女。上天对你可真好呀!”
“你也挺好的嘛,活泼大方,心胸开阔,人见人爱。”薛小磊站起来搂住林菀的肩膀撒娇:“我最爱听你说的话了。”她扬着小脸又神秘地眨眨大眼睛,笑着说:“我信新基督教。等哪天我有空儿我带你去教堂,我在唱诗班里唱中声部。我们唱得可好听了,你一定要好好听听。”接着她又拿出一个MP3,把耳机的一头儿放在林菀的耳朵里,一头儿放在自己的耳朵里,说:“这就是我们唱诗班唱的,你听听,天籁之音。”
林菀听着入了神,她觉得唱诗班唱得确实很好听。两个人听了一会儿。小磊把耳机拿了下来,说:“怎么样?有空儿去教堂亲耳听听吧。”“嗯!”林菀点了点头说,“真好听!听着心里好平静,像在仙境里一样。我有空一定跟你去教堂听听。”
小磊高兴地抱着林菀一边跳着一边说:“太好了!太好了!”
接着,她放开双臂,拉着林菀的手说:“哎,咱们去操场遛个弯吧。”“外面多热呀,”“可是屋里多憋闷呀,外面有风,比屋里凉快,咱们找个阴凉的地方,坐那儿聊会儿天呗。我知道你有洁僻,看。我还带了两张报纸呢。”薛小磊从钢琴上拿下两张报纸,在林菀面前晃了晃。
林菀笑了:“讨厌,净瞎说,谁有洁僻呀?”薛小磊拉住林菀的胳臂摇摇晃晃撅着嘴说;“哎呀,走吧。我瞎说,好吧。”林菀戳了戳小磊的大脑门儿说:“好了。我投降。走吧。”
来到操场,两个人走到树阴下坐了下来。有几个男同学正在打篮球。有几个高个的,还有几个中等个子的男孩儿穿着运动衫在抢球,他们一会儿左躲右闪,一会儿跳起来把球抛入蓝筐中,脸上脖子上都是汗。
薛小磊冲着打篮球的同学喊到:“嗨!周渝民!”林菀奇怪地望着她,说:“谁是周渝民呀?”
一个很精神的高个子男同学歪过头来,笑着冲薛小磊扬了扬手,然后又继续抢起球来。
林菀对薛小磊说:“你认识他?”
“嗨,就是开学报到时他们几个帮我拿过行李。后来就认识了。我们见面时经常会打个招呼,也聊过天。刚才招手的那个帅气的男生是全校的高才生,上大四了,叫刘奉霖。长得很像台湾特流行的F4中的周渝民。所以大家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周渝民。他是咱们学校的学生会主席。
她又指了指打篮球的另外几个男生说:“他还和那几个同学办了一个合唱团呢,特棒。有时间咱们去听听。”
两个女孩儿又看了一会儿篮球比赛。大概二十几分钟后,那些男同学停了下来。看样子是要回去了。那个外号叫‘周渝民’的男孩又冲薛小磊挥了挥手,然后就和几个男生一起向林菀她们走过来了。
一个古铜色皮肤的高个子男孩汗流浃背的冲薛小磊说:“怎么着,今天想起给我们当拉拉队来了?”“对呀,你打得不错嘛。”薛小磊扬了扬眉毛指了指这个高个子男生,又歪过头冲林菀说,“他是大个子闫东,他呀,长这么高就是为打篮球来的。”
旁边一个皮肤较白的中等个子的男生也气喘吁吁地凑过来,对薛小磊说:“别光给他一个人介绍呀。还有我们呢。”
薛小磊冲他撅了撅嘴说:“见着美女了吧。你放心,你不说我也会给你介绍的。”她搂着林菀说:“这是我们班的高材生,白雪公主林菀。我们叫她‘雪孩子’,知道吧,咱们小的时候,动画片里也有个雪孩子。不过动画片里的雪孩子为了小白兔牺牲了自己。林菀可别这样啊。对了,王子,她跟你一样,也是北京人。”
她又指着最先跟她打招呼的那个男生对林菀说;“这个你已经知道了吧,他叫刘奉霖,外号‘周渝民’,帅吧。”
刘奉霖伸出手来说:“你好,林菀同学,我们上个月见过面。”林菀听了,奇怪地睁大了眼睛。刘奉霖握住林菀的手又满含深意地说:“你还记得你十八岁生日那天在旋转餐厅里拉小提琴的那个男生吗?那就是我。”
林菀一下子想起来了,对,是那个男孩。今天大汗淋漓的充满着青春活力的男孩与那天在旋转餐厅里穿着制服俨然文质彬彬又略显成熟的小提琴手截然两样。他又说到:“你还有另外一个名字‘雪孩子’,真是人如其名。你很有气质。很高兴认识你,希望能经常见到你。”
林菀羞涩地抽出手,腼腆地笑了笑说:“谢谢,过奖了。不过我听小磊说你们的乐队很出色。”
“嗨,你们之间还真是互相吹捧啊。我也有很多优点啊,你怎么不夸夸我呀!”薛小磊不服气地说。
“就是啊。你介绍半天,还是没说到我呀。”白皮肤的那个男孩子又在一旁也起哄说。
小磊又指着白皮肤的那个男孩子,笑着对林菀说:“他叫王金耀,外号‘王子’,跟你一样,也是个地地道道的北京人。你可留神,听说他是学校里出了名的花心大萝卜。”说完,她捂着嘴笑了起来。
王子笑着冲林菀伸出手说:“很荣幸,幸会。认识你很高兴。你是我见到的最漂亮最温柔的女孩子。希望你能去看我们的乐队演出。”林菀羞涩地笑了笑,也和他握了握手。
最后那个站在一旁一直没开口的扎着小辫的男孩捋了一下已经湿透了的头发,冲林菀说:“你好,我叫郭跃,我们几个是一个乐团的。”他又指了指刘奉霖说:“刘奉霖可是我们的主唱。有工夫给我们指教指教。我可是我们几个人当中最老实的。”大家都笑了。
这时刘奉霖拍了拍闫东的肩膀说:“同志们,走了。我们要回去换衣服了。”他冲林菀她们挥了挥手说:“再见。”
望着他们的背影,小磊说:“怎么样,等哪天有工夫去看他们演出去。”林菀说:“他们平时在哪演出呀?”“酒吧还有商场的商业演出。听说郭跃还在地铁口里唱歌呢。”
小磊的姑姑家和林菀家离得不是很远,小磊周末常去姑姑家。小磊和林菀两个人总在一起。小磊信新基督教,所以每个周末的上午都去城区的一家教堂参加唱诗班。那里有个年过六旬的老人总在那儿弹管风琴。他原来是一所中学的音乐老师,妻子前几年患病去世了,他对新基督教极为忠诚。
一个周日的上午小磊带着林菀去了教堂。林菀第一次见到了那个弹管风琴的老者。他个子不高,比林菀还低一点儿,看上去很老,但是他慈眉善目,说话细声慢语的。他姓张。他问林菀:“你的气质很好,你做过洗礼了吗?”
林菀摇摇头,不好意思地说:“没有,我还没有像小磊那样信教呢?”
“孩子,我告诉你,信教之后,主会保佑你的。你们都是好孩子。我劝你快信吧。对了,一会儿你听听唱诗班歌颂上帝的歌,可好听了。还有,一会儿还会有牧师给大家讲《圣经》,你好好听听。”
林菀疑惑地说:“张老师,那些不信教的人,主会保佑他们吗?”张老师慈祥地笑了笑,说:“上帝会保护每个人。不管什么时候你向主祈祷都会管用。但是只有相信主、赞美主的人才能上天堂。孩子,你还是入会吧。”
林菀没做声,不过她听了唱诗班的歌之后,觉得歌声美极了,像来自天国的天籁之音。歌声优美,和声是那么和谐,每个人看上去都像天堂中的天使。
林菀是无神论者,每次她去教堂,张老师都耐心地劝她信教。还给她买了一对石膏做的白色的小天使。这使她非常尴尬。后来,小磊再叫她去教堂她总是推托不去了。不过她的MP3里也录入了小磊他们唱的教会曲目了。每次她听的时候,心里都觉得一片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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