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李纯
贺琅见苏朝朝这么早就回来,便知道连她也吃了闭门羹。
若是君夫人还肯见她,又带着小满,必定要留下来过一夜的。
苏朝朝啃了一块米糍,暗暗叹气:“我还以为,看着棠梨果的份上,至少要见一见我。连我做的糕点都不肯吃了。”
贺琅伸手擦掉她嘴角的白点,目光暗沉。
他一时没开口,苏朝朝也没说话。
“朝朝,我做了一件错事。”
苏朝朝道:“人力有穷,天时不眷,哪会有不错的。”
贺琅又笑:“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事,大概就是抓牢了你吧。”
“你还记得不秋草堂的主人?”
苏朝朝自然记得,略一思量就明白了:“之前几次帮你,还找到容王私自酿酒的庄子,还有那封情书,都是不秋草堂的主人给你的?”
贺琅微微苦笑。
什么情书?那孩子这些年不知道受了多少苦,明明就在京城,故人却从未相逢。
“她死了。”
苏朝朝瞪大了双眼。
“废陈王宫变那日,情报有误。李萤联合废陈王在城门口劫杀于我,她带着人冲出来,被乱箭射死。”
苏朝朝这才知道,为何这些时日,贺琅如此的粘人,晚上睡着了会不知觉的拽紧她,不敢放手。
“我拼命要救她,她推开我,冲开了包围圈……朝朝,我可以踩着许多人的血,但没有想过会有她。”
苏朝朝捏住他的手,贺琅指尖冰冷,声音像淬冰:“人的命都只有一次,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我还活着,有你,有一切。她死了,连死后尊荣都没有。”
当年大公主触怒丰元帝,是要被贬为庶民,虽然圣旨未发,但死后却草草下葬。
贺琅道:“我早就见到她了。我知道她还活着,君夫人也还活着,可我想着,待以后再让她们母女重逢相见,能够光明正大,从此不必再偷偷摸摸……可我没有想到,她会死。我真的蠢。”
苏朝朝抱着他的头,无声的安慰。
他这时候真乖。
苏朝朝这样想着,更温柔了。
第二日,皇后要前往离山烟云庵祈福,离京十日。
贺琅听到时,她都已经到离山脚下了。
沈渠追出来,说是陛下请回,苏朝朝一掀帘子:“本宫懿旨都下了,回什么?”
皇后娘娘冷下脸来,颇具威严。沈渠哪有什么办法请她回去,只好空手回去复命。
贺琅皱眉,是极不愿意让她去。即便那是君夫人,他也不想让她去受任何人的冷待。
沈渠道:“陛下,看娘娘的样子,言笑晏晏,就当出去散心。您就……”
您就别这么愁眉苦脸苦大仇深了。
贺琅只得作罢。
车架都留在烟云庵。苏朝朝只带了绿岫和碧流,走了半个多时辰,便到了山中小院。
君夫人照旧不见,哑婆都不让她进院子了。
苏朝朝拿出一副卷轴,让送进去。
哑婆瞪着她,不肯。
苏朝朝拿画卷敲了敲哑婆的手臂:“送进去吧。若不然,我如今的身份,频频来找君夫人,麻烦的可不是我。”
皇后娘娘动静这么大,迟早惹人注意。再来几次,君夫人恐怕得搬家。
竟然还敢威胁了!
哑婆狠狠的瞪她一眼,不得已拿着画轴进去了。
片刻,君夫人出来了,在外室见她。
以往她来,君夫人最是亲昵,常常引进内室,衣裳首饰,大多都是她亲手所做,再亲手将这少女打扮的愈加明丽可亲。
如今已是人非,又能如何强求。
君夫人照旧是一身白衣,却用白绢蒙面,双眸灰暗,微微泛红。
她看到画中人,一定是又哭过了。
画轴平摊在竹席上,画上正是苏朝朝凭记忆描摹的李纯。
她没见过从前的李纯,唯一一次遇见是在不秋草堂,那时候的李纯,已是满面风霜,眼中深含着历经世事的睿智。
“她如今是这样吗?”君夫人看着画轴,喃喃道。
她定定的看了一会儿,垂下目光,苏朝朝递上一盏茶,她没有接。
苏朝朝也不再强求,放在她面前。
“前段时日,我见过她。她可不像这个样子。”
苏朝朝道:“她在夫人面前,当然不会是这样。您是她的母亲,她见了您,只有亲昵欢喜的。”
又怎么会是这样一副看透世事的神色?
“可惜我丹青不佳,不能得大公主十一神韵。”
君夫人道:“她小的时候,还是个垂髫小童,我就想过,她长大以后,会是什么模样。她父亲是帝王,母亲是皇后,她一定是天下最得宠的小公主。果然如此,与我想象无差。举朝上下,都知道有大公主,连她正经的封号祁阳真懿大公主都忘了。这时候,我又在想,她更大一些,会是什么样子?等她嫁人,一定有个最好的夫君,不一定是什么英雄,但对她最好,捧在手心,如我疼她一般疼着。我想着,贺琅一定是最好的人选。还有谁比得过贺琅呀?又想着,嫁人以后,一定有了孩子,我还年轻,可以抱着我的外孙儿,而我的女儿也会渐渐老去,最后自己也做了祖母。从她小时候,第一次走路,第一次说话,第一次拿筷子,我就在胡思乱想。可后来,我想的都被截断,她的人生被截断了。我的人生也被截断了,苟延残喘。多少次我都想过,我能假死,我的女儿说不定也能。”
君夫人深深的喘口气,心头绞痛,不堪重负:“大概是我疯了,大概是这山中孤寂,我越来越想她。人说时间会带走一切,在我这里,确实越积越厚,我想她想的要疯了。于是我又开始设想,说不定她如我一般,假死遁走,脱离了那层身份,像个真正的少女一样重新活过。她和我不一样啊,我是行尸走肉,她却一定活得多姿多彩。她又聪明,一定能挣许多银子。她眼光又好,一定能找到一个对她更好的郎君。假如她十八岁成亲,孩子应该有两三个了……”
她似乎是自言自语,苏朝朝听来心痛不已。
“可我没有想到,她留在京城。她一个女孩儿家,不好好嫁人,是要做什么呀?想复仇?想报复?是为什么要偏偏自讨苦吃呀!我只要想着,她过着这样绞尽心血的日子,就心疼的要命。可这都不够,我才见了她一次,苍天就再一次把她带走了。”
比失去更可怕的,是得而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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