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肉酱
缠着父王去校场陪她骑马。到了校场内,那马不知怎么发起了疯,将她从马背上甩了下来,多亏父王手疾眼快,搭箭将那马射死,否则她当场便被踏成肉酱。
但从马背甩到地上,仍让她摔昏了过去,她不知自己是怎么被抱回王府的。只记得她再清醒过来的时候是后半夜。
她的卧房内灯火通明,母妃在一旁的椅子上嘤嘤的哭着,埋怨着父亲说:“别人的女儿这个年岁都缠在爹娘身边要簪花、要甜糕,夕儿怎么就这么倒霉,偏生为了你的女儿,不仅不能穿裙簪花,还要整日扮成男孩子骑马射箭。”
这样的话,还是第一次听母妃说,想来也是因为自己的摔晕吓到了她。
父王愧疚又自责的劝慰着母亲,说道:“都怪我,是我连累了你们母女,不过你放心,再过上几年,待我物色到可以接班的人,便将军权交上,到那时,我们一家三口游山玩水、逍遥自在。绝不会让夕儿受这等委屈。”
母妃也知道父王之所以让她女扮男装,这其中也是有万般无奈,也是身不由己,听到父王如此说,她也不再说什么,只嘤嘤的哭着。
小玲不想让母妃哭,唤道:“母妃不哭。”
父王和母妃二人听到床榻上的动静,忙到近前来,没想到母妃看到她醒过来,哭的更厉害了,抱的她紧紧的,嘴里不停的说着:“我的夕儿,我的夕儿终于醒了……”
父王是个情感内敛的人,只抚着她的头顶,疼惜的问道:“夕儿,身上疼不疼?”
小玲身上很疼,但怕父王担心,摇摇头说道:“不疼。”
父王更是心疼,柔声问道:“掉下马怕不怕?”
没等小玲回答,母妃带着哭腔的说道:“怎么能不怕呢,叔父的孩子都已经十二岁了,从马上掉下来吓得连做了几天的噩梦,夕儿才五岁,怎么会不怕…”
小玲伸出小小的手,帮母妃擦眼泪,说道:“母妃不哭,夕儿不怕。母妃也不要怪父王,是夕儿愿意学骑马射箭的,等夕儿长大以后,要和父王一起驰骋疆场,带兵打仗,保家卫国、夕儿还要保护朝音城、保护父王和母妃。”
父王紧紧的拥住她们母女,“父王的好女儿,父王的好女儿。”
后来,小玲长大后,越来越能理解父母那时的心境,也越来越能感觉到他们对自己的爱。
可是如今,朝音城仍旧是昔时的模样,最爱她的两个人却都不在了。
黎墨武感觉到身侧的人黯然的情绪,知她是想起了昔日的旧事,为了让她从黯然的情绪中脱离出来,说道:“传闻朝音城易守难攻,可属实?”
小玲回神,望了望三面高几丈的城墙,口吻里满满的自豪感,“当然属实,我们昔家不仅疆场善战,更善机械、布阵。这朝音城建筑之时,便在城墙和城门上布下了重重机关。只是百年来从未开动机关而已,世人就只当这里是一座普通城池。”
“哦?”黎墨武也是头一次听闻此事,望向那看似普通的不能在普通的城墙。
“这个秘密和昔家血玉一样,是昔家世代传下来的传家宝。”小玲说的感慨,又想起了曾经的事情,当年她逃回朝音城和母妃汇合,便想启动那个机关,但天不遂人愿,未等启动机关,便遇到了追兵。
所以,机关和暗卫军一起保留至今,就像上天早就帮她布置好的一般,让这些东西成为她复仇的资本和倚仗。
两人纵马到了昔王府,黎墨武有些吃惊,昔日鼎盛一时的昔家,竟然就住在这样一个寻常的院落里。
昔王府和周遭的百姓房屋同样颜色,都是青砖为墙红瓦为顶,只是比寻常百姓家的门楣要高一些,上面挂着一个破旧匾额,上面书着:昔王府三个大字。当年昔家出事之事,这匾额被搜府的官兵们摘下,在地上摔、踏,官兵们走后,周边的百姓将匾额捡起来,又重新挂上了,才成了今日这个样子。
府门口区别于寻常百姓家的标志还有位列两边的石雕骏马。那两匹骏马雕的极其精细,连马鬃都根根可见。
小玲纵身下来马,走上前摸了摸那石马的马背,当年她离家之时,还不及马腿高。
雅已经在府门口等候多时了,看到此景,心中不无感慨,对着走近府门的小玲轻说了句:“小小姐,回家了。”
小玲扬起眉眼,眼眶微微刺痛,轻叹了一声:“是啊,回家了。”
同父王入宫祝寿被留在苍耀城后,她日夜都盼着回家,却没有回来。逃亡之时,人已经到了朝音城,却无缘走近家门。后又远嫁南胡,历经百般周折,如今她终于回来了。
黎墨武落后小玲半步,随她一同入了昔王府,眼睛一直在打量王府内的建筑,他很想知道,幼时昔小玲是在怎样的环境中长大。
府内和府外的风格极其相称,同样是极朴素的,大门通往门厅的路是用灰青色的石头铺嵌的,路两边有二十张小石桌和八十个石墩。据说当年昔尚王经常犒赏将士们入府喝酒,想必就是在这个地方。
穿过门厅,后面是宽阔的空地,空地上立着已经破旧的箭靶和练拳用的木桩。这应该便是昔尚王府中的练武之地。
练武场后面才是正厅,正厅并不大,但被收拾的很干净,只是厅内极其空旷,当年厅中摆着的物件在搜府之时都被那些官兵们摔碎、搜刮没了。只留下一些空旷的格子和踢破后又被重新修补了的母妃亲笔画的游春踏青图屏风。
厅中的小桌上摆着一壶热茶,是雅早早就备好的。小玲和黎墨武进厅以后,雅忙为两人斟了两杯,用以驱寒:“小小姐,请用茶。”“姑爷,请用茶。”
雅的这一声‘姑爷’叫的黎墨武心中甚是熨帖,似乎有和昔小玲一同归宁省亲的错觉。心中不由的感喟:若真的是省亲该多好,他也想见一见温婉的昔王妃、和骁勇的昔尚王。他想,他和昔尚王一定会谈得来,他可以陪他去校场骑马,亦可同他一起在府中的空场的比试一番,更可以陪他饮上两盅,谈论战场之事,昔尚王定会很满意他这个女婿。
昔小玲不知他脑中的想法,她此刻的注意力都被眼前的茶杯吸引去了,小心翼翼的捧着那‘曲水流觞’杯,对雅说道:“这是母妃素日里常用的那套杯子吗?”
小玲很小便离家了,如今过了这么多年,难得她还记得这个,雅轻‘嗯’了一声。
“想不到它还在。”小玲之所以如此感慨,是因为这杯子是有紫源的。
父王是个习武的粗人,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一概不懂,偏偏母妃是个细腻的人,喜爱看书、抚琴、烹茶。
有一天父王兴高采烈的回府,没等跨过门房就喊母妃的名字,手中像捧着宝物一般的捧着一个木匣子。
母妃问那里面是什么?父王高兴的道:是途经朝音城的瓷商卖给他的一套罕有的茶杯,花了他一个月的俸银。
母妃闻此,欣喜又期待的打开那木匣子,看到里面竟然是极其普通又寻常的四个茶杯。
原来那商人见父王不懂,便用他国寻常的茶杯,卖出了一个古董的价格。
父王知道后十分懊恼,母妃却心态平和,对父亲说:重要的不是这茶杯,是茶杯中的心意。又给这四个茶杯起了个诗意的名字,叫‘曲水流觞’,一直放在书房内用着。
幼时她不小心给碰碎了一个后,只剩下了三个,昔家出事后连铜人塑像都被摔坏。没想到这易碎的瓷杯却还在。
雅回答道:“碎了一个,只剩下了这两只,许是这杯子模样太过寻常,那些官兵没有下手,就留了下来。”
小玲见黎墨武听闻她的话后,在细细打量着杯子,知道他不明白其中的缘故,一定看不出这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杯子有什么特别之处。于是,对他解释说道:“这杯子是我父王送给我母妃的,曾经府中虽然有很多名贵的瓷器,但母妃最爱的就是这个,母妃还给它们起了名字,叫‘曲水流觞’”。
听完她这样说,手中这不起眼的茶杯,变得分量极重,“是一个好名字。”他轻轻的说。说完,视线从杯身落到她身上披着的披风上,道:“就像我送你的披风,不然,你也帮它取一个名字吧。”
小玲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火裘,他们两人围绕着这披风确实发生了很多事,“取名字?叫‘火狐狸’怎么样?”
黎墨武听到她给起的这个名字,眉头蹙起,火狐狸这种随便敷衍的名字,像话吗!
小玲料到他这样的反应,眉眼间有坏坏的笑,指着披风说‘火’又指着他说‘狐狸’,连起来又说了一遍:“所以叫火狐狸。”
此时,夜色温柔似水,她笑着的眉眼如画,厅内摇曳的烛火,将两人的影子投到了墙上,那影子几乎交叠在了一起,比实际上坐着的距离要近很多。
雅看着小小姐和姑爷说笑的样子,唇角也变得柔和了起来。她留守朝音城的这些日子,一直担心小小姐,如今看来,她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同时心里在想:小小姐的身边有姑爷陪着,她今后便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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