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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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年

  与林恩的交谈只在弹指一瞬间。

    或者说,两人的性格其实挺投缘的,聊了不少也说了很久,但就客观的视角来说,这场交谈只是眼睛一睁一闭的功夫,除了二人,以及被莫名其妙牵扯入其中的喀秋莎,谁也不知道,这相隔千里的二人是如何畅快饮酒交谈的。

    不过是南柯一梦,一个恍惚之间,梦醒酒凉醉意已散,令自长椅翻身而起,摇晃了一下手边的酒葫芦,听到里面的酒水已不多时,不由有些伤脑筋地摇了摇头。

    那叫作林恩的萨卡兹人还真能喝,一场短梦,居然喝掉自己那么多存货。

    罢了,大不了出门一趟,花些铜钱,去城中酒庄讨几斤上好的美酒。

    “你醒了。”

    平和的男声自不远处响起,蓝发的酒仙扭头看去,却看到一个样貌与其七分相似的男子跪坐在对侧。

    “哦,二哥,你还在这里啊。”

    在兄弟姐妹之中,令排行第三,上头还有两个哥哥,这次去试探敲打一番林恩,倒也是她兄长的意思——毕竟她的能力最方便,而她的两个哥哥,一个不能离开塞北半步,另一个不能离开京城半步,都太不方便了。

    二哥是个温和的人,但令总觉得他不如大哥亲切,谁让二哥不喝酒,只偏爱茶水呢。

    不过,二哥要自己帮忙,令也不会拒绝就是了。

    “那个萨卡兹,你觉得怎么样?”

    面对兄长抛出的问题,令只是自顾自地给自己满上一杯酒,呼出些酒气,也不在意身上的白袍沾了点酒水。

    “荣辱不惊,不卑不亢,倒是个妙人。”

    令的言下之意,倒是显得很明了。

    “这么说来,他不是敌人。”

    温文儒雅的男子挑了挑眉,便换了个话题:“九妹溜走了,说是要去学皮影戏,一眨眼就没影了。”

    “哦,那个不让人省心的瓜娃子?听说她上次在皇宫上头放鞭炮,也亏得武帝病逝后,新皇帝是个仁厚的人,没多计较她的失礼,最后也只是被禁卫军教训了一顿。”

    令耸了耸肩:“走了也好,我们兄弟姐妹十二人聚集在一起,反倒是会让人忌惮,分散开来各做各的,别无旁骛地过自己的生活,岂不美哉?”

    “你也想走?”

    “我又不是你那种执着的性子,也不曾和帝王作过约定,自然是想走就走,老是在京城这种地方待着,迟早憋出病来。像我这种人,只要有一口酒,到闲散乡野之间,去江南水乡,或是塞北荒漠,游览些高山远水,如梦似醉、千年如一日地过日子,不也挺好的嘛。”

    “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容我,倒是你——”

    令将酒盏放在桌上,发出清脆的声响,思忖了两三息后,又兀自摇头:“算了,有小妹陪着,量你也不会冲动犯忌,你可是最疼爱小妹了。”

    “如此,告辞。”

    ……

    受到炎国土著神明的拜访,对于林恩来说,是个无伤大雅的意外。

    毕竟对方也客客气气的,只是提醒敲打一番林恩,让他别搞事——尤其是别放任喀秋莎搞事。

    作为恶神,喀秋莎只要做一些很简单的事情,比如把自己的一小部分神性分出去,或者用恶念污染些普通人,就可以搞几个大新闻出来,不过有林恩看着,她也没机会这么做就是了。

    林恩只是来观察一下炎国,又不是来开战的。

    林恩睁开眼睛,抬起头,回忆片刻之后,想起今天应该是陪着莫斯提马逛街累了,便找了个小酒馆休息一下,眯着眼睛小睡了片刻。

    没想到居然直接在梦里被拉走了……

    这炎国的神明,能力也真是稀奇古怪。

    “啧,酒是好酒,人也是好人,可惜梦中记忆模糊不清,具体滋味也记不得了。”

    说起炎国的神明,在罗德岛,林恩倒也认识一个,就是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混上岛,每天诱惑其他干员在上班时间吃火锅搓麻将,整天不务正业的烂片导演。

    罗德岛也有几个有点文学艺术细胞的干员,平时无聊的时候写写画画,有的出版了小说,也有的写了散文,或是画了漫画,还在乌萨斯学生自治团的真理的带头虾,组建了一个充满了文学氛围的“社团”。

    那位“年”小姐在听说这事儿之后,立刻非常开心地跑了上去,分享了一番自己的剧本和创作之后,第二天,社团的门口就挂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年与宠物不得入内”,看看上面蕴藏着愤怒和绝望的字迹,很难想象,这居然是向来温柔善良的真理亲笔写的。

    她拍摄的烂片有多难顶,由此可见一斑。

    林恩没看过她的电影,但是年的电影臭名昭著,就算没看过,总也有受害者会在聊天中提及的——比如说老陈,陈可是正儿八经的晚间档肥皂剧爱好者,可饶是经历过肥皂剧多重洗礼的她也在看完年的电影之后情不自禁地吐槽了整整两个小时。

    属于是精神攻击了。

    不过,和那位在梦中出现的酒仙相比,年小姐那不靠谱的形象,就一下子变得仿佛是个臭妹妹一般了。

    那种成熟、慵懒的气质,却是天差地别,怎么也比不了的。

    不过,说起来,“年”也好,“令”也罢,名字的风格都相似得很,莫非真的是姐妹不成?

    那年一定是那个臭妹妹,没跑了。

    林恩如此在心底诽谤着火锅电影小姐,然后看了一眼一旁水口流得满桌子都是的喀秋莎,不由捂脸。

    得,这个更加丢人。

    拉特兰人勤勤恳恳地传播“神的威光”,不说功劳,起码也有苦劳。

    但“神”自己,好像并不怎么在意这些东西的样子……

    林恩如此想着,叫住路过的店小二,让他端几杯醒酒的茶来,梦中饮酒亦会醉人,那位“令”小姐的酒还挺带劲的,或者说炎国的酒一向如此——喝的时候没感觉,过了一会儿后劲上来了,总会有点迷糊的。

    “怎么好端端的要喝醒酒茶了?”

    一旁吃菜的莫斯提马一脸纳闷,林恩也只得和她说了几句梦中的经历,说得蓝天使啧啧称奇,这种梦中会晤的情况,到还挺有炎国武侠小说的风味,也算是涨见识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莫斯提马听着听着,突然脸色有点奇怪地用手肘戳了戳林恩的腰:“你说说,那个令……好看不?”

    林恩一脸迷惑地看向莫斯提马,究竟是你有问题还是我有问题?

    “有角有尾,一袭白衣,腰挂酒葫,书生墨气。最重要的是——身上具有深不可测的神性气味。”

    莫斯提马一直不远处走上楼来的某人:“你说的‘令’是她?”

    林恩一愣,随即看往莫斯提马手指的方向,却见到一个很是熟悉的身影大大咧咧地走上二楼,一开口就要小二端上好酒好菜伺候。

    似乎是感应到了来自背后的目光,那白衣的佳人儿顿时扭头,两人的目光交汇在一起,看得出来对方眼前一亮。

    而林恩则是眼前一黑。

    白衣,白发,白尾,尾尖的一点火苗与犄角手腕的红色遥相呼应,贵不可言。

    淦,是年!

    属于是说曹操曹操到了,自己刚刚还在心底诽谤她呢!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也太巧了吧。

    不过不等林恩别过头去,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年小姐已经自顾自地走了上来,用一种自来熟的语气开口了。

    “这位小哥……还有小姐,嗯。”

    她开朗地笑着,眼神不经意地撇过仍然趴在桌子上熟睡中的喀秋莎:“我观二位颇为有缘,要不,拼一桌?”

    ……

    所谓的“颇为有缘”自然只是借口而已,但考虑到年那随性而为的性格,恐怕也是随口编的千奇百怪的借口中,最让人能够信服的借口之一了。

    不过老实说,像这样主动凑过来,要是真的只因为“有缘”,不管别人是怎么想的,年自己都不相信。

    她只是嗅到了熟悉的味道,所以便有点好奇,再加上萨卡兹和萨科塔的组合——哪怕那个萨科塔是个堕天使,这样有趣的组合,怎能不去凑凑热闹,找点乐子?

    至于那熟悉的气味,倒不是来自林恩或者莫斯提马,而是来自这俩人旁边的喀秋莎,她可还睡得香甜,都不知道自己又被人给盯上了呢。

    好吧,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不怪她,谁让她的本质就是精神的集合体,又被人们的供奉赋予了神性,给年、令这样正儿八经的炎国神明碎片感受到熟悉,自然是再正常不过了。

    在那位千古一帝驱逐陆上众神之后,这片土壤上已经不再有除了他们兄弟姐妹十二人之外的其他神明,更别说还是外来的,冒然踏上炎国的土地后,在年的视野中,喀秋莎就像是头上装了个电灯泡,混在人群中那叫一个显眼。

    年不太喜欢以神明自居,不过她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身上有着一份神性。炎国自古以来的神明本质上便是拥有强大力量的巨兽,或许它们一开始也只是强大的生灵而已,不过在被人们以神之名供奉之后,它们便也有了属于自己的神性,这是无可厚非的。

    谢拉格雪山上的耶拉冈德,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抵近一看,好家伙,不但有神性,而且还是个正儿八经的恶神。

    当然了,这种存在,还轮不到自己操心,自己那么多个哥哥姐姐,肯定不会放着不管的,八成有人已经提前提点过了……嗯……这酒味儿,是令姐的气息?

    好嘛,果然。

    年是一个非常健谈的家伙,和极度自闭的夕不一样,她丝毫没有“社交恐惧症”这种东西,自来熟的搭讪简直是信手拈来,真要说的话,“社交牛逼症”似乎更加贴切她一点。

    反正林恩和莫斯提马算是体会到了这“姑娘”就着气氛拉关系找话题的能力有多强,还没聊三句呢已经五六杯酒下肚了,气氛热起来以后更是一副反客为主的模样,林恩一度想要吐槽,就年这社交能力,但凡在罗德岛少拍几部烂片,对工作出点力,外交部主任肯定非她莫属。

    指不定拉着合作方的人聊着聊着就一起吃火锅搓麻将去了,还愁业绩达不了标?

    总而言之,当喀秋莎醒过来的时候,她一脸懵逼地发现三个人的小队中好像多了个陌生的家伙。

    不是,这家伙,好像是个神吧?

    我是谁,我在哪儿,怎么一觉醒来,面前多了个炎国本土神明,还一副和林恩勾肩搭背、狼狈为奸的模样?

    尤其是在年笑嘻嘻地拍着她的肩膀,称呼她为“小妹妹”的时候,喀秋莎心中有多迷茫,真的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年这样的性格,大部分人是不会讨厌的,尤其是林恩和莫斯提马决定在炎国好好游山玩水一番,而年又自告奋勇地愿意为两人做导游的时候,两人便也半推半就地同意了年混入队伍——反正作为炎国的本土神,她总不见得厚着脸皮跑到卡兹戴尔去吧?

    哦,不对。

    考虑到后世她不老老实实在炎国境内待着,反而跑到了罗德岛上蹭吃蹭喝,这好像也不是不可能啊……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问题不大。

    反正在确定了炎国这几年的目标是“休养生息、恢复民生”之后,林恩来炎国的目的便已经完成了,接下来的时间嘛,权当是旅游即可。

    至于和官府接触,林恩倒是没有这方面的想法,一来想知道的都在梦里与“令”聊过了,再去联系官府未免显得画蛇添足,二来嘛……炎国的官府和制度,那可是出了名的麻烦,指不定自己被当作是使者来接待,就要浪费个十天半月的时间。

    还是算了吧。

    接下来的几天里,林恩和莫斯提马便在年的“热情招待”下,体会了一波炎国西川的人文风情,在路上林恩可算是见识到了年那“引以为豪”的皮影戏手艺,怎么说呢……

    不愧是后世赫赫有名的烂片导演,明明皮影戏的小人制作精良,操控得也不错,可加上旁白的剧本,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对劲,简直就是三流的导演拿着四流的剧本在演出,偏偏还极富激情,听起来别提有多让人难受了。

    就这样,时间飞速流逝,决定归乡的林恩遇到了一个新的问题。

    林恩一脸无语地看着面前的旅行箱,原本没放多少东西的箱子这会儿显得鼓鼓囊囊的,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箱子的夹缝间伸了条尾巴出来,如果林恩没认错的话,这应该是……

    “年!你给我出来!”

    “不!你不带我去卡兹戴尔我就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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