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这个姿势我不喜欢……
最后年是被她的姐姐硬生生拖走的,一边走一边还在嘟囔着“丢人东西”、“就不该觉得你长大了”诸如此类的教训。
她倒是和林恩颇为和善地打了个招呼,毕竟她能一路找到这里还是多亏了林恩,如果林恩直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年撞在旅行箱里拖走了,离开了炎国之后,山高皇帝远,就不太好把人追回来了。
天晓得这小祖宗会在外面闯多少祸事,现在十二兄弟姐妹都才从混沌中苏醒不久,尤其是排名靠后的几位,不过才诞生几年,可不比喀秋莎年长多少,属于是典型的熊孩子,就算有着超凡脱俗的实力和身份,也没有与之对应的脾性和阅历。
夕那样宅宅的也就罢了,像是年这种闲不住的性格,指不定出去就闯祸了。
叛逆的孩子在家里不学无术也就算了,离家出走祸害别人,很容易引起外交纷争。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安全,在炎国的土壤上,至少安全有保障,出去可就不一定了,神明的实力是高,但这片大陆上各种各样不逊色于神明的强者也不少,比如隔壁卡兹戴尔的魔王。
到时候被人关在地下室做这样那样的实验,兄弟姐妹们就算是想救,也没法光明正大地出炎国的边境,只能干瞪眼。
至于出去以后会不会被人占便宜,单纯的年会不会被人骗财骗色,这就没人关心了,首先钱财乃身外之物,其次年只是长了个人模人样,实际上根本不是人类,她的体内……
温度,大约有几千度吧,谁如果被年精致的外表给欺骗了,真的敢进去,那别说熟了焦了,没直接气化已经是身体强韧火抗极高了。
林恩也很和善地和对方攀谈了几句,便告辞了。
这是年的哪个姐姐,林恩就不得而知了,年在闲聊之间提过她们是十二个兄弟姐妹,除了年和令稍微了解一些,林恩对这些性格……只能说是各具特色的神明们,却是一无所知。
当然,他也不需要知道得这么细,如果真的有缘分,以后自然会再遇到的。
那句话叫什么来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日后再见呗。
大约是在炎国游玩了一段时间的缘故,就连莫斯提马的说话方式也变得文绉绉了起来,不过林恩还是忍不住吐槽道:“那句话一般不是这么用的,基本上是狼狈的失败者放狠话才会……”
莫斯提马:盯
林恩闭上嘴,权当自己什么也没说过。
这点小小的趣事自然不必多提,不过值得一说的是,林恩和莫斯提马的这次炎国之旅,也不知道是触动了历史车轮的哪根车轱辘,不知不觉间,莫斯提马居然又年轻了五六岁,这回变得更小了,看起来大约只有十七八岁的模样,正是少女青春靓丽的时刻。
这事儿发生得悄无声息,两人在意识到这一茬的时候不由面面相觑,也不知道自己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好像两人在炎国只是单纯地游山玩水,没惹事也没杀人放火吧,顶天了也就是和两位炎国本土神明认识了一番,不过作为延续千年到后世依然容貌不改的神,像林恩和莫斯提马这样的普通人,也不知道她们的一生中要遇到多少个,这种萍水相逢的缘分,理应不会在她们漫长的生命中掀起多少波澜才对。
是啊,是怎么回事呢?
一脸无辜的喀秋莎在两人身后歪了歪头,一副OvO的睿智样子。
“你说,不会闹到最后,我真的要被宪兵队拷走吧。”
当天夜里,熄灯之前,林恩半开玩笑地捏了捏莫斯提马的脸蛋,这逆生长的趋势是越来越明显了,上一次莫斯提马倒退回二十岁左右,这次直接倒退回了十八岁,下次岂不是十六岁了?
再下次……
你听我解释,我真的没有那种癖好啊!
“哼!”
莫斯提马露出可爱的小虎牙,张牙舞爪地咬了咬林恩不太安分的手指,直到林恩露出一副“饶了我吧”的样子,这才松开嘴,满意地眯起眼睛:“还能怎么办呢?便宜你啦,我最好的青春岁月,算是反着被你这头猪给拱了。”
玩养成的见过不少,可还是头一次听说反着玩这一套的,林恩在哭笑不得之余,便把窗帘一拉,里面顿时传来莫斯提马的惊呼:“唉等等,至少把蜡烛吹了……”
“我喜欢看你的脸。”
粗重的喘息索取之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回到了十八岁时的模样,心态亦发生了改变,莫斯提马的脸红得发烫,情不自禁地抓紧了林恩的手。
“林恩……”
“怎么?”
“这,这个姿势我不喜欢,换一个……”
自从来到这个时空,两人前后相处了将近十二年,已然是老夫老妻了,不过莫斯提马这幅娇羞的模样对于林恩来说却是怎么看也不会不稀罕,他便与莫斯提马十指相扣,轻轻一个吻后,火热地缠绵在了一起。
而房门外,喀秋莎强忍住自己的喷嚏,好奇之余,却又不停在心底唾弃自己这种奇怪的心态。
不就是男女之间的苟且之事吗?我可是受折磨的灵魂的集合体,那种记忆可太多了!
不过作为恶意的聚集体,其中大多都是些充满罪恶、不堪入目的画面,浑浊黑暗,就仿佛原罪的尽头,总之就是没什么好印象。
毕竟在奴隶制社会,又是兵荒马乱的,再加上黎博利统治者对于乌萨斯民族的长期压迫,那种强迫、污秽的事情从来都不会少。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那被称为“爱”的感情,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明明记忆中的男女之事多是一人对另一人的暴行,可那两个人为什么如此沉醉其中,就仿佛眼里只剩下了对方,那种浓郁的情愫哪怕是隔着老远也能被喀秋莎嗅到。
相比起那些浑浊的恶意……
真是好浓郁、好甘美的情绪。
喀秋莎搞不懂,她还是个单纯的孩子,对于情情爱爱的东西,哪怕记忆碎片中有那么一些碎片,可是短暂的人性光辉亦会被连绵不绝的黑暗淹没。
毕竟,她的本质可是“恶”。
不管了,再看一眼。
喀秋莎又偷偷摸摸地顺着门缝看去,却与一只祖母绿的眼珠子对上了,吓得她一哆嗦,整个人差点飞起来。
“小孩子晚上就该好好睡觉,不要偷看这种大人的事情。”
林恩给她塞了一只玩偶,然后把门关紧了些,想想不放心,便又把蜡烛吹灭了。
夜还很长。
……
秋收之季,林恩和莫斯提马回到了卡兹戴尔。
不过此时此刻,他们已经不能回汉诺威了,因为曾经坚固无比的汉诺威此时此刻已经被一把火烧成了废墟——这座阻拦在东征道路上最大的要塞终于是被拔除了。
这是迟早的事情,这几年拉特兰方的进攻越来越频繁,国力越发薄弱的卡兹戴尔已经无力长期在汉诺威附近囤重兵驻防了,坚城摇摇欲坠,被攻破也只能说是非战之过。
不过以林恩的推算,汉诺威的城防基础摆在那里,炎魔又是能征善战的种族,再守个一两年,理应是问题不大的,不至于夏秋两季的功夫就丢了城池——考虑到奎隆的计划,或许汉诺威是故意抛弃的也说不定,正好用来堵住王庭会议上反对者的嘴。
炎魔部族已经迁往卡兹戴尔的南部,随时准备东迁,汉诺威附近的草原上,居住的萨卡兹人也大多迁移走了,这座城市的毁灭,除了让卡兹戴尔失去了一片不毛之地外,几乎没有人口上的损失。
走到更东边的地方以后,拉长的补给线让东征的军队后勤压力骤增——谁让汉诺威周围已经被打成了废土呢,就地取粮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而运粮的成本已经昂贵到了拉特兰负担不起的程度。
运粮的车队一天能走五十公里,从拉特兰本土走到前线少说也要十五天,往返就是三十天,考虑到干体力活长途跋涉的人饭量都会比较大,抵扣掉运粮车马民夫的口粮,再祛除发霉等非正常消耗,最后能送到前线的粮食还不到三分之一。
而拉特兰每次东征,集结了盟国军队以后,少说也有二三十万人要吃喝,这是一个怎样的开支数字?
如果不是拉特兰这些年以来积累的家底足够殷实,拉特兰西边的维多利亚也是产粮大国,买粮食方便便宜,还没等到卡兹戴尔耐不住,拉特兰自己的财政就要被战争拖垮了。
更别提奎隆虽然把汉诺威拱手相让了,却也不是白白送给拉特兰一方的,以汉诺威作为诱饵少说也歼灭了联军四五万人马,其中还有一万拉特兰的嫡系精锐,这可让负责远征的大主教心疼坏了,为了保证军队的质量和信仰,一般来说拉特兰的嫡系部队是由一半萨科塔人,一半菲林、鲁珀等其他种族的拉特兰人构成。
可是萨科塔人繁衍的速度慢,而且作为宗教国家,愿意加入军队的萨科塔人不多,以至于拉特兰的军队一直以来都不多,只能往精锐的方向动脑筋,所以每次东征拉特兰都会叫上一大票小弟,作为炮灰来使用,没有这些炮灰,只靠两三万拉特兰自己的精锐来远征,到了卡兹戴尔谁围着谁打还不一定呢。
这一万人的损失已经是难以承受的数字了。
再加上奎隆在撤退前一把火烧尽了汉诺威,人口也迁移走了,本来打算纵兵洗劫占领地回血的主教算盘再一次打空,最后只好无奈地认栽打道回府。
奎隆用一次战略性撤退极大程度地打击了拉特兰对于东征的热情,至少在汉诺威的旧址上建立起新的前进基地和粮食运转站之前,拉特兰是没有余力继续追击下去了,再往草原的深处追,非得把自己拖垮不成,得不偿失。
从战术甚至战略上来说,奎隆的做法都是合理且明智的,但是作为卡兹戴尔的统治者,从政治的角度来说,这种吃了败仗丢了领土的事情,也绝对没有多好听,若非卡兹戴尔的领袖是作为萨卡兹象征的魔王,恐怕已经有人跑出来说风凉话质疑奎隆了。
不过奎隆也明白,明面上没有人冒出来,背地里却肯定会有人说闲话的。
为了弥补“失土之过”,在历史上留下个好名声,入冬之际,奎隆便紧锣密鼓地开始了他的“开拓”计划。
至于为什么是冬天……雷姆必拓地区可是正儿八经的南方热带区域,冬天才是最适合的开荒时间,而且冬日农闲安置好开荒者以后,春天就可以开始尝试春耕了,不用浪费一季的耕种时间。
不过这些和林恩就没多少关系了,在奎隆为了族群的未来奔走之时,他也在为了自己和莫斯提马的未来努力尝试。
锻造时之砂,不但需要灵魂的强度,还需要打造武器的技术与经验。
毕竟法杖又不是刀剑,铸造起来可没那么轻松,林恩便跟着王庭的锻造师们学习了三月,还好林恩对于有关源石的东西有很强的理解能力,这才勉强掌握了这门技术。
而在薅了黑蛇的羊毛提升灵魂强度,并且掌握了锻造的技术,强化了对于灵魂力量的掌控力以后,林恩按理来说,其实已经凑齐了锻造传说中的时间神器的硬性条件。
“确实是打造成了法杖的模样,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失了神韵,只能看不能用。”
——这是莫斯提马的原话。
换个好理解的方式就是,林恩非常严格地打造出了一台电脑,从显卡到显示器到主板一应俱全,但是没有通电,再怎么精细的电脑也没法开机。
时之砂的力量内敛在法杖之中,却怎么也无法运用,不管是莫斯提马还是林恩都是这样,这可让林恩伤透了脑筋,属实是把他整不会了。
这次反而轮到莫斯提马来劝说林恩不要急,让他放平心态了,在屡次尝试失败之后,莫斯提马换上了林恩最喜欢的白丝女仆装,非常成功地用一个晚上的时间让林恩成功打起了精神。
原本可能还需要一个白天的时间来回味一下的,不过第二天一早,林恩和莫斯提马就发现了一个问题。
淦,昨天晚上太投入,都没注意到喀秋莎带着半成品的时之杖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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