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死漠:食人恶魔
老者并未太在意宁封的无礼,如果有一天他所关心的人也身处险境,那么他恐怕比这少年还要急乱不知所措。他放和缓声音,解释道:“这位小兄弟有所不知,在这大沙漠中有三处禁地,我们平时是绝不敢挨近的。第一个就是这死之漠。”
死之漠之所以为人所惧怕,一是因为它地形奇特,闯入其中的人以为自己沿着一条直线前行,其实不过是兜圈子而已。人困在其中,难以走出来,最终活活地渴死饿死。
不过,大沙漠中凶险之地数不胜数,此片沙域为人惧怕如斯,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那里有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它时常出来游荡,见到疲惫的过路人便将他们捉走。一段时间之后,人们就能在很远的地方寻到那些人的尸体。而那些人的死状……
男人四肢与头颅全被撕扯下来,无一具尸体完整。而女人,则被糟蹋得不成样子,死不瞑目。
人们认为这是恶魔所为,是最可怕的恶魔做下的。
恶魔,死之漠里有一只残忍的恶魔……
狂风起,黄沙翻卷。烈日当空,化天地为蒸笼。黄褐色巨岩壁立,怪石嶙峋,遍布于这片沙域。
远远的,有一人在这石林间缓缓行走,漫无着落似人间幽灵。他走得极缓,赤着脚,拖着长长的黑色锁链,曲曲折折地绕过一块岩石,再绕过一块。他的脚踩在粗砺的沙中,一步一个脚印。
正午时刻,烈日正盛,晒得那黄沙也似火灼一般。
砂砾的温度传至锁链之上,烫得人手几乎握不住。可是他却握得那么紧,对炙烫的高温似无所觉。他的手上有厚厚的老茧交错的伤疤。他的上身半赤/裸着,衣襟敞开,露出古铜色的半个胸膛。胸口有一道不深不浅的刀痕,从左胸斜向右划至小腹。
这刀痕来自他最亲近的人。眼见敌人追至,他忙推那个人先走,不料那个人眼中却有了狰狞笑意,接着反身砍了他一刀。一刀几乎致命,他从死亡边缘挣扎许久才爬了回来。本来他有机会消除这块狰狞的伤疤,也可以穿好衣服掩盖住这伤疤,但是他却没有这样做。
这些年,这伤疤一直隐隐泛着疼,疼痛总能提醒人,疼痛总能提醒他记着一些往事。
所以他不再相信任何人,所以他最厌恶别人欺骗他。欺骗他的人都要死,这是他的不二原则。
然而,竟然还有人敢骗他!
是他现在这副模样仍不够让人惧怕吗?
他拍了拍头顶裹着的那块脏兮兮辨不出颜色的破布,又低头看了眼身上脏兮兮辨几乎不出颜色的衣服,目光最终落在胸口那道骇人的刀疤处。
他从未料想过,有一天,他也会是这般落拓模样。
正如他从未料想过,有一天,他那些站在这片沙漠最顶层的族人们会一夕全死光。
他叫君不语,盘踞这块死之漠多年,是一群土匪中的老大。这群土匪只知道自家老大武功很高,能读书写字,各方面都很厉害,对他又敬又怕。他们从不知道的是,他来自这片沙漠中曾经最高贵的家族——均族。
二十年前,均族是这个国家的王族,统治着这片沙漠,国号为周南。
他是周南王室的最后一个人。
《神州·周南卷》中曾记载:周南与神州接好,共一百又三载。
(崇)元帝时,阳州、泲州以劲兵万余破其国,悬王之首于都城之上,尽屠王室。
帝遣军救之,不及。
国遂绝。
“……悬王首于城门之上,尽屠王室。国遂绝。”
十五字,述尽一个国家的覆亡。如此简略的十五字之后,是多少倒在屠刀下的无辜亡魂,有多少血流成河父子妻儿呼救不及的人间惨剧。史官啊,下笔一如既往地无情残忍。
身为王室最后一人,君不语并不想复国,也不想复仇。国家覆亡,朝代更迭,自古皆然。他无意朝政之事。
想当初,正是因为他无意朝政厌烦庙堂之事,才不顾亲朋师友劝阻,将王位继承权抛给王弟,接着,远走高飞离开了王城。然而,这举动却无意中救了他一命,让他逃过了那一晚的大屠杀。
周南王室有世子还活着。
这则讯息为他带来了无穷无尽的麻烦。虽然他无意复国无意报仇,然而,别人并不相信。活人总是可以反复,只有死人才能始终如一。
他在这个世上生活得并不久,才二十余年,风华正茂之龄。然而,对于人生,他已经厌倦了。他厌倦了被追杀,也厌倦了杀别人,厌倦了被人防备,也厌倦了防备别人。
以往那些静寂的夜晚,他躺在一群土匪部下为他准备的虎皮大床上,常闭了眼,想自己将来的死状,想那死前的痛苦与挣扎,想尸体会被人怎样凌/辱。他沉浸在对死亡的向往中,如饮鸩止渴般,无法自拔。他其实很想死,因为他感到累,很累了。
不过,作为均族最后一人,他的命不再是他一个人的命,被赋予了许多沉甸甸的责任。如果连他也死了,那均族就彻底没有了。所以他要活着,为死去的族人努力地活下去。
世间最痛苦的莫过于此,一个人想死时,却不能死。
这些年,不断地拼命不断地逃亡。艰难困境总是能锻炼人,为了活命,他也曾日以继夜地努力,所以现在他的武功已经很高了,他的脑袋也很灵活,所以连被杀也变得很不容易。
世间最无奈的莫过于此,一个人想死时,却死不了。
这些年,那些杀戮与背叛的记忆,那些对父母对族人的内疚,那些沾在他手上的鲜血,持续磨折着他的神经,让他的精神一点点崩溃,让他控制不住地发狂。近两年,他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了。
他一发狂就忍不住要杀人要将人撕碎,似乎是一种发泄,似乎是一种将自身痛苦的转移。
所以,有他在的地方渐渐成了禁区。
沙漠人将这里称为死之漠,将他称为吃人的魔鬼。
对于死在他手上的人,他往往会将尸体抛到一个固定的地方,让人能寻到他们,免得他们的亲人朋友还存着不切实际的幻想。
他想,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人总是要踏在残酷的现实刀尖上走下去。
他如此,他们亦如此。
今晚,他又要杀人了。他要杀一个人,一个敢于欺骗他的女人。
女人,女人……一想到“女人”二字,他的头就又隐隐疼起来。这两年,死在他身下的女人共有十八个。因为他发狂时总觉得冷,所以需要女人的身体来温暖。但是这些女人的身体总不够暖,于是他就很想将她们撕碎,让那身体里奔流的热血喷洒在他身上。
他冷,他真的很冷。所以,纵使握着几乎将人手烫熟的铁链,他还是觉得这热度不够。
他杀过人,他也救过人。他早已分不清自己是好人,还是坏人。但是这已不重要。他的世界早已颠倒,早已凌乱不堪,好人也罢,坏人也罢,于他而言,都没有任何意义。
他给自己命名为君不语。不语,不是指不说话,而是指不需要说话,因为无论怎样的言辞在现实面前都苍白得不堪一击。
他今晚要杀的那人是个美人,真正的美人,绝色的美人,有着不属于这贫瘠沙漠的娇艳姿容。她的面庞若三月桃花,凝白中又带着淡淡的红晕;她的五官精致玲珑,犹如过去王宫中那无一丝瑕疵的顶尖瓷器;她的眼睛如幼鹿,大而黑,黑得纯粹,望向人类时带着惴惴之意;她的目光如春日朝阳,柔和、内敛、羞涩而又温暖。
他遇见她时,她正在荒漠上跋涉逃亡。身后有两个满脸胡子的大汉紧追着,露出贪婪垂涎的目光。
他心中一动,替她喝退了那两名不怀好意的大汉。
她将他认作救命恩人,挪动着细碎的步子来在他的马前,喘着气,向他俯身低头,口中千恩万谢。
那天,他本来是要做一件好事,但是当他看清她的容貌时,不禁为那颜色惊艳,不由起了其他心思。他想要她,胸膛中那颗忽然跳动加速的心很明确地传达出这个念头。
好人,还是坏人,本就是一念之差。正如天堂与地狱,不过一步之遥。
掌心一动,黑色锁链犹如蛇般缠上她的腰肢,他将手向后一扬,就将她扯得飞起,飞落入自己怀中。
她被突然而来的变化惊住,睁大了眼睛,怔怔地看着她。
他俯身,唇畔擦着她的面颊一路滑向她脖颈。她的身体很暖,恍惚中似携住了一团阳光,他不禁笑了,半玩笑半认真道:好美好香的妞儿,做本爷的压寨夫人如何?
她吓得花容失色,瞳光乱散,欲挣扎却苦于被他困在怀中,欲哭喊求救而四周却空无一人。
他将她带回了自己的土匪窝,像养一只小鹿般养着她,顾着她,护着她。他明白,小动物大多都是怕生人的,但是只要处得久了,只要它觉察到你无恶意,它便会慢慢接纳你,将你认作亲近的人。
在他看来,她就是一只迷路的小鹿。
对于她,他有信心,他不急。因为他有的是时间,可以慢慢等。
果然,她渐渐不再排斥他的靠近,同她说话时,她也不再闭口不言,而是会怯怯地看他一眼,又忙低下头,结结巴巴地回一两句。
他不知道她的名字,她又怎么都不肯说,于是他自作主张为她起名叫艳姬。艳字虽然俗了,但也只有艳字才能配得上她的绝美容颜。
夜晚,他将她拥在怀中,感受着这具柔软身体上的暖意,仿佛拥抱着一团阳光,让那颗狂乱不止的心渐渐回归平静。
这些年来,他第一次有了安分下来的想法。
但是她却骗了他。
原来那纯洁娇艳的面容之后,那温顺无害的表象下,也掩藏着心机。
她靠在他怀里,堆起艳阳般的笑容,柔声低唤着他的名字,素手斟酒喂他一杯杯入喉,像极了温良体贴的娘子。可是,待他醉得“不省人事”之后,她立刻换了脸色,卷了包袱偷偷溜出他的土匪窝,一路逃离。
世人丑恶的嘴脸他不是已经见识得很清楚了吗?可笑他竟还未死心,竟还要试着去相信一个人。
她不该骗他的,她犯了他的大忌,所以她不得不死。
今日,他正是追她而来,追她至此。
今晚,他要亲手杀了她。
他想,不知道她的血够不够热,够不够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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